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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玉环县公安局关于开展透明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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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公安局文件

 

玉公通字〔2010〕56号


关于印发《玉环县公安局关于开展透明执法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科所队:

现将《玉环县公安局关于开展透明执法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玉环县公安局

关于开展透明执法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外部监督,不断提高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公安执法理念,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洁,努力构建让群众感受到公正、公平的执法体系,不断提高公安执法公信力。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公开、透明、规范、公正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把执法公开工作落实到各个执法环节和岗位。

2、依法全面公开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特例。对公安行政案件、行政许可、行政管理、公安鉴定和责任事故认定等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开。

3、开拓创新原则。坚持传统+科技,不断拓展和深化执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不断创新和丰富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4、循序渐进的原则。既要全面部署、积极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抓好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三、工作目标

增强公安执法透明度,构建多层次、全方位、良性互动的执法制约监督格局,让公安执法在阳光下运行,推动执法纪律建设,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廉洁执法,提高公安执法的公信力和认可度。体现公安执法“三讲三不讲”,即“只讲法律不讲人情,只讲事实不讲亲疏,只讲情节不讲关系”。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局执法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决定成立由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朱立国任组长,陈学明副局长任副组长,纪委、政治处、督察大队、法制室、信访科、出入境管理科、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网警大队、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蔡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协作。

五、执法公开的受众、内容和方式

(一)执法公开的受众

1、特定对象。即执法当事人和管理相对人。凡涉及执法当事人、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的执法活动,要依法及时公开、告知、反馈。

2、不特定对象。即向社会公开。除依法不能公开外,可适当、有选择性地向社会公开。

(二)执法公开的内容。

根据循序渐进的原则,先行政后刑事。除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法外,对出台有关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等一并公开。

1、公安行政处罚

内容:案件受理情况、主办民警、办理进度、违法事实、法律依据、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处理结果等;

2、公安行政管理

内容:行政管理范围、行业分布及基本情况、日常管理检查情况、违规处罚结果等。

3、和案件相关的鉴定、认定

内容:鉴定人、鉴定事实、鉴定依据、进度、结果等。

4、公安行政许可(备案)

内容:许可(备案)范围、办理程序、时限要求、目前进度和结果等。

以上公开项目的具体内容由相关业务大队制定。

(三)公开的方式

1、通过网络公开。充分借助互联网,开发“玉环县执法公开网”,具备网上公布、查询、投诉监督功能,使网络公开成为执法公开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2、通过媒体公开。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或手机短信等方式,适时向社会公布重特大案件、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的查处情况。

3、设置触摸屏公开。在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办事办证窗口设立执法公开触摸屏,供群众查询、了解法律、法规、公安各岗位职责、执法公开内容等。

4、公开查处。对复杂疑难或有一定影响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同意,或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公开查处。公开查处可邀请公安执法监督员、村居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允许群众旁听。公开查处会上,公安机关公开认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适用,由当事人公开进行陈述和申辩,原则上当场告知查处结果。

5、其他方式公开。设置执法公开栏、制作警民联系卡、印制执法公开手册、召开执法公开会议、行业会议、警民恳谈等形式和途径,主动向群众公开公安执法活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执法的公正性。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执法公开是“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是加强执法制约监督、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执法公信力、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和涉法涉诉信访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全县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必须充分认识执法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县局党委的要求上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2、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执法公开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综合工作,需要各单位立足职责,共同努力。法制部门对执法公开工作要加强协调、指导;治安、交警、消防、网警以及各辖区派出所等负有行政管理和处罚职责的单位要按照要求和程序规定,及时公开相关执法内容;纪委、督察部门要发挥监督职能,对执法公开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规现象开展督察、查处和纠正,确保执法公开工作在全局形成合力,有效推开。

3、狠抓整改,建立机制。针对执法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认真加以解决,并追究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要善于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执法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安执法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围绕公安执法 “三讲三不讲”,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要在县级媒体上开辟执法公开专栏,开设执法公开工作简报专刊,广泛宣传公安执法公开的意义、内容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取得的实际成效,并适时向市、省以及全国媒体延伸宣传,打响玉环执法公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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