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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司〔2010〕33号
关于印发《玉环县司法局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中心、直属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玉环县公证处:
根据浙司〔2010〕67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重点,以勤政、廉政、善政为目标的“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现将《玉环县司法局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是今年司法行政系统加强作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近年作风建设成果,确保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的重要保障和重要措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对于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运行态势、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抓好落实。
二、围绕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作风建设深化活动
“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要以坚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服务“两创”总战略、服务保障民生,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突出执行力建设、效能建设、能力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四个工作重点。
活动开展中,要着力在七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在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工作不实、干劲不足、执行不力、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要在着力提高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三是要在落实便民、惠民、勤政、善政措施上下功夫,完善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司法行政服务体系和跨行政区域、部门、行业的人民调解工作平台,继续完善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四是要在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日常服务上下功夫,开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活动,发挥法律服务行业服务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五是要在落实“首要标准”和“首要任务”要求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完善社区矫正、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衔接机制。六是要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科学化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审批和服务咨询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发挥司法行政队伍核心价值观和主流文化的引导、激励功能,促进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七是要在“五查五看”上下功夫,切实解决查看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四条禁令”,认真落实《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
三、扎实推进,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要按照“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总体要求和部署,联系本单位作风建设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和时间要求,选准特色活动载体和具体措施,注重方法,努力破解难题,把深化作风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局政工科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托投诉举报电话加强监督,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监督检查,认真总结“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经验和成效。
“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要与年度重点工作、“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人民满意基层站所(窗口)评创、参与世博期间“环沪护城河工程”等一系列部署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努力取得最大成效。
附件:玉环县司法局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玉环县司法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