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
名教师名校长是我县教育系统宝贵的人才资源。为有效保障和维护名教师名校长的身心健康,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名教师名校长动态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教〔2008〕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名教师名校长疗休养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当届(三年一届)的省、市、县名教师、名校长和省特级教师,且每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二、地点
台湾或国内的其他疗休养基地。
三、时间
每年暑期,活动时间为一周左右。
四、经费
由县教育局承担。
五、组织方式
三年一个周期;每年一批,分三批组织。批次具体人员按任职年限先后确定。
六、有关要求
(一)非在职在任的名教师名校长不享受疗休养待遇。
(二)每一批次的外出疗休养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师 疗修养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5日印发
(纸质印发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