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信息办《关于开展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点建设的通知》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关于开展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点创建的通知
县信息办
(二O一O年七月二十日)
为全面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07〕105号)和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09年度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项目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09〕35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和应用,应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并具备“五个一”基本条件:一处固定场所、一套信息设备、一名信息员、一套管理制度、一个长效机制。日常服务要贴近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着力为农民提供政策法规、科技咨询、市场价格、生产经营、疫病防治、致富就业、文化生活等各类信息的查询、收集和发布等综合信息服务。真正成为解决当地农业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和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
二、建设规范
(一)一处固定场所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应因地制宜,根据现有条件,可设在村(社区)基层党政组织、经济和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可与村(社区)办事大厅、电信代办点、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服务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农业技术推广站等合作共用,或由基层政权组织划定场所。服务站应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有统一的标识并配备信息公告栏,实用便民。
(二)一套信息设备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应至少配备一台计算机、一部电话,并接入互联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置电视机、机顶盒、打印机、投影仪、数码相机、触摸屏等信息设备,也可以利用大喇叭、大屏幕显示等方式扩大信息传播。
(三)一名信息员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至少要有一名信息员。信息员可由掌握信息技术操作技能的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种养殖大户、农民经纪人、农业技术推广员等兼职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设专职信息员。
(四)一套管理制度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应制定安全保卫、服务登记、服务项目公示、定时开放、设备管理、信息审查、信息员职责和考核指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每项制度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保证落实到位。
(五)一个长效机制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应有稳定的资金保证。所需资金主要用于服务站建设、运行维护、信息员收入等方面。
三、服务规范
农村信息服务站要适应农村工作的需要,为村域经济发展服务,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农民生活服务。
(一)服务内容
1、公共服务。积极承担村党支部、村委会日常工作的宣传服务,村务公开、计生、就业和科技下乡等工作,同时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文化信息资源、逐步整合资源,成为农村基层公共服务的统一平台。
2、信息咨询服务。为农民提供政策法规、外出务工、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信息咨询和服务。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提供生产经营相关的科技和市场信息,支持农产品产供销服务,促进农业、农民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3、农业技术服务。为农民提供现代种养技术、生产经营、文化知识、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和体验,提高农民自身文化素质和信息技能。
4、文化娱乐服务。充分利用服务站和信息网络技术,播放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节目,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情况,宣传本地自然资源、产业优势、特色产品和历史文化等。
5、各项代理服务。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可以从事电子商务,代理电信话费、电费、电视费、水费收缴和客户发展等有偿服务,使农民不出村即可办理相关业务事项。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公开。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应对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联系方式予以公开,使服务对象了解服务站,学会利用服务站,提高服务站的使用效率。
2、服务时间。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服务时间为每周不少于20小时,在农忙季节应尽量保证农民需求,错开农耕时段,保证生产学习两不误。
3、服务响应。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应保持服务渠道畅通,对服务需求能及时给予积极响应,原则上对于农民提出的问题要在48小时内予以响应,服务态度好,讲求实效。
4、服务禁则。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恪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的规定,严禁发布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类有害信息,不得违法经营。
四、申报方式
各乡镇(街道)应做好辖区内行政村的推荐和上报工作,每个乡镇(街道)最多申报2个行政村,并组织相关行政村填写好《玉环县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点建设申报表》(见附件);于2010年8月29日前将申报表上报至县信息办(地址:玉环县玉城街道东城路6号县府大院内,联系人:王光华,联系电话:87227501),并附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wghsky@163.com。
五、验收与表彰
完成村级信息服务站的村,应向县信息办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年底由县信息办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提交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对于创建工作积极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的10个村给予奖励。
附件:玉环县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点建设申报表
附件:
玉环县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点建设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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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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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
联系 电话 |
填报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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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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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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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