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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实施办法》的
通 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组织领导 责任分工 通知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玉人劳社〔2010〕95号文件和玉人劳社〔2010〕112号)
二、责任分工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落实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
①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外出参观考察,严禁到风景名胜古迹地区开会工作,由陈岩友同志主管。
②严格控制改扩建、装修办公楼,由陈岩友同志主管。
③严格管理公费出国(境)工作,由陈岩友同志主管。
④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由陈岩友同志主管。
⑤控制检查评比、达标、庆典等活动工作,由陈岩友同志主管。
2、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工作,由陈奕康同志主管。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由陈奕康同志主管。
(二)查办案件工作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由陈奕康同志主管。
(三)纠风工作
1、民主评议行风、加强行风建设工作,由陈奕康同志主管。
2、加强局机关队伍管理,由陈岩友同志主管。
3、严格规章制度,加强对汽车使用管理工作,由陈岩友同志主管。
4、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由陈岩友同志主管。
(四)治本工作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由陈奕康同志主管。
2、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由王素芝同志主管。
3、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工作,由陈奕康同志主管。
4、落实“收支两条线”,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由陈岩友同志主管。
5、落实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由张建国同志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