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农业局:
按照浙委办[2006]118号《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浙农经发[2010]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镇加强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经自评,我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已达到标准,现将干江镇和垟坑村等19个村(见附件)认定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乡镇、规范化村。
附1:申请认定规范化村名单
附2: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乡镇自评表
干江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村级财务 规范化管理 申请
附1:
申请认定规范化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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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傲前村 |
垟 岭 村 |
白马岙村 |
盐 盘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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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杓头村 |
上礁门村 |
甸山头村 |
上栈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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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 岭 村 |
花 明 村 |
桔 场 村 |
垟 坑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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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 岙 村 |
东 渔 村 |
湖山头村 |
下栈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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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 江 村 |
下礁门村 |
炮 台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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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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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容 |
扣分说明 |
自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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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有力30分 |
1.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工作日程和村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定期开展研究和检查。(10分) |
未做到的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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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经机构明确,配备专职农经员。(5分) |
未做到的扣5分。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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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乡镇会计代理(或“三资”服务)机构健全,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专职代理服务人员和必要工作设施,工作经费和代理服务人员工资报酬、各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5分) |
未做到扣5分。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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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村财务负责人、代理会计、村出纳(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社监会、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每年至少培训1次。(5分) |
未组织培训的扣5分。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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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创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乡镇、规范化村有实施方案和措施。(5分) |
无实施方案和措施的扣5分。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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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规范35分 |
1.乡镇会计代理(或“三资”服务)机构岗位责任、操作流程、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与委托村社签订委托代理协议。(10分) |
制度不建立健全缺一项扣2分;无委托代理协议扣5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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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会计持证上岗;严格审核凭证的规范性、开支的合理性、审批的程序性,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会计档案保管完整有序。(15分) |
无证上岗的扣5分;未能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的扣5分;档案保管混乱的扣5分。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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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为代理村社制作符合要求的财务公开表,定期分村社作出会计分析或财务建议。(10分) |
未定期提供财务公开表的扣5分;未定期提供会计分析或财务建议的扣5分。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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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严格25分 |
1.指导帮助代理村社开发资源、盘活资产、搞活资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5分) |
不全面掌握代理村社“三资”情况的扣3分;无发展集体经济建议的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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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或不定期对代理村社经济合同履行、工程项目建设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5分) |
每年对经济合同履行、工程项目建设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不少于4次,少1次扣2分,扣完为止。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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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或不定期对代理村社固定资产、库存物资、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清查和盘点核实。(10分) |
每年对固定资产、库存物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进行清查和盘点核实不少于4次,少1次扣2.5分,扣完为止。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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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期组织开展财务清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农村审计。(5分) |
不定期组织开展财务清理的扣5分;不主动配合农村审计的扣5分。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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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基本覆盖10分 |
辖区内90%以上村社达到规范村认定标准;没有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群体性重大事(案)件。(10分) |
低于90%的扣10分;出现重大群体性事(案)件的扣10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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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