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县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生态县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生态县的决定》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玉环生态县建设的若干意见》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精神,特制定《玉环县生态县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若有问题,请及时告知县财政局、县环保局。
附件:玉环县生态县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一〇年十一日三十日
主题词:生态县建设 资金 管理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