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
和自主创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级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玉环县委、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意见》(玉县委〔2010〕1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中共玉环县委组织部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玉 环 县 财 政 局 玉 环 县 工 商 局
玉 环 县 科 技 局 玉 环 县 农 业 局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实施细则 通知
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和自主创业的
实 施 细 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意见》(玉县委[2010]16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县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新创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高校毕业生的毕业时间从毕业证书签发之日算起。
二、高校毕业生在我县创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应当是国家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的、非限制类发展项目。
三、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应及时到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四、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应持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开具的《玉环县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介绍信》,就业时间以《玉环县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介绍信》签发之日算起。
五、到非公企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
(1)毕业后2年内(毕业时间为2009年及以后),在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到我县境内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
2、补贴条件及标准:
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其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全额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按每年新聘高校毕业生人数享受企业缴费部分10%的补助。
补助额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缴费数额为标准,如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以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准。
3、办理程序:
(1)高校毕业生在企业工作满1年后,向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分别填写《玉环县非公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玉环县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2)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收到申请材料15天内完成调查初审,并报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
(3)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核准意见,及时将款项分别拨付用人单位及高校毕业生。
4、申报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的职工台帐及工资发放单;
(4)养老保险费缴纳凭据;
(5)毕业生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六、社会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1、补助对象:
在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补助标准:
按照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意见》(玉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给予补贴。
七、自主创业小额贷款贴息
1、小额贷款贴息对象:
(1)毕业后5年内(毕业时间为2006年及以后),在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2)在做好村(社区)工作的前提下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
2、小额贷款贴息标准及期限:
(1)高校毕业生:在玉环农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10万元以内,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2)大学生“村官”:在玉环农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30万元以内,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7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3、办理小额贷款贴息程序:
(1)申请人凭小额贷款利息支付凭证向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提出申请,高校毕业生填写《玉环县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件3)、大学生“村官”填写《玉环县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小额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件4)一式两份;
(2)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收到申请材料15天内完成调查初审,并报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
(3)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核准意见及时将款项拨付给申请人。
4、申报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支付小额贷款利息的凭据;
(4)商业贷款合同;
(5)大学生“村官”还须提供与所在乡镇(街道)签订的聘用合同。
八、从事个体经营的场租补贴
1、补贴对象:
(1)毕业后5年内(毕业时间为2006年及以后),在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高校毕业生;
(2)在做好村(社区)工作的前提下的大学生“村官”。
2、补助标准及期限:
场租年补贴不超过1.2万元,低于1.2万元的按实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租赁期满一年后,补助上年度的场租费。
3、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场租支付凭证向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提出申请,高校毕业生填写《玉环县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场租补贴申请表》(见附件5)、大学生“村官”填写《玉环县大学生“村官”从事个体经营场租补贴申请表》(见附件6)一式两份;
(2)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收到申请材料15天内完成调查初审,并报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
(3)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核准意见及时将款项拨付给申请人。
4、申报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从事个体经营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支付上年度经营场所租赁凭据;
(4)大学生“村官”还须提供与所在乡镇(街道)签订的聘用合同。
九、创新创业项目无偿资助
1、资助对象:
(1)毕业后5年内(毕业时间为2006年及以后),在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高校毕业生;
(2)在做好村(社区)工作的前提下的大学生“村官”。
2、资助条件和金额:
(1)创业项目应为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开发、生产和高技术现代服务业,或者利用自主科研成果个人或共同创办科技型企业;
(2)创业项目的法人代表必须是资助申请人;
(3)创业项目资助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5个等级,分别对应资助金额为10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
3、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提出申请,高校毕业生填写《玉环县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见附件7)、大学生“村官”填写《玉环县大学生“村官”创新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见附件8)一式两份;
(2)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受理并进行初审后,在每月月底前报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对审核通过的无偿资助项目,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项目规模、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进行评审,经评审确定项目的资助等级与金额;
(4)评审一般每半年组织一次,每年4月份评审3月底以前受理的项目,10月份评审9月底以前受理的项目;
(5)根据评审结果,经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将款项拨付给申请人。
4、申报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可行性及效益评估报告书;
(4)大学生“村官”还须提供与所在乡镇(街道)签订的聘用合同。
十、农业领域创业补助
1、补助对象:
(1)毕业后5年内(毕业时间为2006年及以后),在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高校毕业生;
(2)在做好村(社区)工作的前提下的大学生“村官”。
2、补助标准:
按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若干意见的通知》(玉政发【2009】27号)文件规定标准给予补助。
十一、直接从事农业类创业项目的奖励
1、奖励对象:
(1)毕业后5年内(毕业时间为2006年及以后),在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高校毕业生;
(2)在做好村(社区)工作的前提下的大学生“村官”。
2、奖励条件和金额:
(1)直接从事农业类创业达到一定规模,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创业项目的法人代表必须是高校毕业生或大学生“村官”;
(3)奖励项目分为特等、一等、二等3个等级,分别对应奖励金额为10万元、7万元、5万元。
3、申请程序:
(1)由申报人向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提出申请,高校毕业生填写《玉环县高校毕业生从事农业类创新创业项目奖励申报表》(见附件9)、大学生“村官”填写《玉环县大学生“村官”从事农业类创新创业项目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0)一式两份;
(2)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受理并进行初审后,在每月月底前报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对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根据项目的规模、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进行评审,经评审确定项目的奖励等级与金额;
(4)评审一般每半年组织一次,每年4月份评审3月底以前受理的项目,10月份评审9月底以前受理的项目;
(5)根据评审结果,经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将款项拨付给申报人。
4、申报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可行性及效益评估报告书;
(4)大学生“村官”还须提供与所在乡镇(街道)签订的聘用合同。
十二、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的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1、补贴对象:
毕业后5年内(毕业时间为2006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所创办的企业。
2、补贴条件及标准:
录用本县高校毕业生,依法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3、办理程序:
(1)由用人单位向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玉环县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吸纳普通高校毕业生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1)、一式两份;
(2)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收到申请材料15天内完成调查初审,并报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
(3)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核准意见及时将款项汇入用人单位。
4、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的职工台帐及工资发放单;
(5)社会保险费缴纳凭据;
(6)毕业生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十三、创业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
毕业后5年内(毕业时间为2006年及以后),在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
参加SIYS(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的,给予最高额为1000元的培训补贴,培训费在1000元以下的,按实补贴。
3、办理程序:
(1)由申请人向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玉环县高校毕业生参加SIYB培训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2)、一式两份;
(2)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收到申请材料15天内完成调查初审,并报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
(3)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核准意见及时将款项拨付给申请人。
4、申报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培训合格证书;
(3)支付培训费凭据;
十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1、就业见习对象:
毕业以后2年内(毕业时间为2009年及以后),在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就业见习补助标准及期限:
(1)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提供每人每月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见习单位可按见习人数向人劳社保局申请资金补助,补助金额为每人每月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40%;
(3)见习期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3、就业见习实施程序:
(1)见习报名:
见习对象根据自愿的原则,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向县人才交流中心提出就业见习申请,并填写《玉环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13),经审核确定后,根据见习基地提供的见习(岗位)数与专业,安排相同或类似专业毕业生进行见习。
(2)实施见习:
见习人员凭《就业见习通知书》到见习基地参加见习。见习人员与见习基地双方在见习前应签订《玉环县高校毕业生见习训练协议书》,送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备案。见习期满,见习基地要对见习人员作出考核评价,填写《见习人员考核意见书》,送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归档。
4、见习补贴拨付:
(1)毕业生见习结束后,由见习单位向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玉环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费补助申请表》(附件14),同时附上就业见习人员名单;
(2)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按实际参加见习人员数及见习时间提出初审意见,报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
(3)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核准意见将款项拨付给见习单位。
5、提供材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名单;
(2)见习训练协议书;
(3)见习人员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五、本实施细则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玉环县非公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玉环县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玉环县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贴息申请表》
4、《玉环县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小额贷款贴息申请表》
5、《玉环县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场租补贴申请表》
6、《玉环县大学生“村官”从事个体经营场租补贴申请表》
7、《玉环县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
8、《玉环县大学生“村官”创新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
9、《玉环县高校毕业生从事农业类创新创业项目奖励申报表》
10、《玉环县大学生“村官”从事农业类创新创业项目奖励申报表》
11、《玉环县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表》
12、《玉环县高校毕业生参加SIYB培训补贴申请表》
13、《玉环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14、《玉环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费补助申请表》
附件1:
玉环县非公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单位缴费
补 贴 申 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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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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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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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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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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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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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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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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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养老保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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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单位缴纳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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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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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医疗保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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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单位缴纳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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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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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失业保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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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单位缴纳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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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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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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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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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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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章): 申请时间:
附件2:
玉环县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
补 贴 申 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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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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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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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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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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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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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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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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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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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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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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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养老保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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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个人缴纳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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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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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医疗保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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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个人缴纳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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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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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失业保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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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个人缴纳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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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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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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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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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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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附件3:
玉环县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
贴 息 申 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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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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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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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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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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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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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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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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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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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企业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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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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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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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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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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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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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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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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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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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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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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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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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附件4:
玉环县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小额贷款
贴 息 申 请 表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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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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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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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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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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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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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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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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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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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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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企业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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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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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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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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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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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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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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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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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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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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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村居所在的镇乡、办事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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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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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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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附件5:
玉环县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场租
补 贴 申 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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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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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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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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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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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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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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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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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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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企业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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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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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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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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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年 租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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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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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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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 贴 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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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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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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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附件6:
玉环县大学生“村官”从事个体经营场租
补 贴 申 请 表
|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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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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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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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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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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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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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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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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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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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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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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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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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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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地 年 租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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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赁 起 止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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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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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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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村居的镇乡、办事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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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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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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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附件7:
玉环县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项目无偿资助
申 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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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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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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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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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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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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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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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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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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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企业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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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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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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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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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项目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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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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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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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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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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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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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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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附件8:
玉环县大学生“村官”创新创业项目无偿资助
申 请 表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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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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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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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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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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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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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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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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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企业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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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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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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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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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项目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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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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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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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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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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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村居的镇乡、办事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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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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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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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附件9:
玉环县高校毕业生从事农业类创新创业项目
奖 励 申 报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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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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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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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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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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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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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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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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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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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企业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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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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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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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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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创业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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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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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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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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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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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才 交流开 发中心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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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校 毕业生 就业创 业领导 小组办 公室核 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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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签名): 申报时间:
附件10:
玉环县大学生“村官”从事农业类创新创业项目
奖 励 申 报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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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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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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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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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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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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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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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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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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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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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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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企业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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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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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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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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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创业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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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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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专家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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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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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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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村居所在镇乡、办事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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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审核 意见 |
|
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意见 |
| ||||||||
申报人(签名): 申报时间:
附件11:
玉环县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吸纳高校毕业生
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表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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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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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号 码 |
|
注册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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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办 人 姓 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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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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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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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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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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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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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高校毕业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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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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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 才交 流开 发中 心审 核意 见 |
|
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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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章): 申请时间:
附件12:
玉环县高校毕业生参加SIYB培训补贴
申 请 表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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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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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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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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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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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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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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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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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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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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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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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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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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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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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附件13:
玉环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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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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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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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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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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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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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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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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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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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见习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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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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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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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安排见习单位和岗位 |
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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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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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附件14:
玉环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费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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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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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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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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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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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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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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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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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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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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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费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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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 才交 流开 发中 心审 核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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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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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需附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清单、《见习人员考核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