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所、队、会、中心:
为切实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巩固提升工作,根据《浙江省放心示范店监督管理办法》(浙工商消〔2008〕14号)和《关于印发台州市星级放心示范店考核验收评分标准的通知》(台工商消〔2008〕29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经研究,县局决定开展一至三星级食品示范商店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县符合《浙江省放心示范店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示范商店。
二、评定标准
根据《台州市四星级社区示范商店考核验收现场评分表》的规定,得分为80分以上的为三星级食品示范商店;70分以上的为二星级放心示范店;60分以上的为一星级放心示范店。一至三星级食品示范商店由县工商局命名。
三、评定数量
本次评定数量,以各工商所辖区为单位,原则按照各工商所本辖区内食品示范商店总数15%的比例(其中三星级占2%,一至二星级各占7%、6%)上报拟评名单。
四、时间安排
请各工商所将拟评的一至三星级食品示范商店名单于2010年11月26日之前上报至县局消保科。联系人:郭文华,联系电话87230340。
附件:玉环县一至三星级食品示范商店考核验收现场评分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