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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公安局文件
玉公通字〔2010〕79号
关于聘任林伟华等同志为
玉环县公安局初级教官的通知
各科所队: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公安教育训练水平,根据《台州市公安机关教官聘任和管理暂行规定》,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等工作,决定聘任下列30位同志为玉环县公安局初级教官。聘期两年,时间从2010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
名单如下:
林伟华 网警大队大队长
周文烨 出入境管理科科长
龚益通 刑侦大队大队长
高志胜 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金 谦 楚门所所长
曹敏刚 陈屿所所长
方强国 沙门所所长
吴越平 国保大队政治教导员
徐亦法 刑侦大队政治教导员
黄有木 治安大队案件查处中队中队长
苏光通 治安大队基础管理中队中队长
陈传波 打击黑恶犯罪专业队指导员
董陈友 刑大直属中队指导员
叶 彬 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董金珠 车管所指导员
郑楚阳 宣教科副科长
陈法明 法制室副主任
丁国盛 刑侦大队信息中队副中队长
熊崇连 禁毒大队副大队长
章有能 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
陈一峰 市区交警中队副中队长
梁亦峰 消防大队参谋
王伟杰 警令室民警
林娇平 警令室民警
阙呈松 法制室民警
林兴福 法制室民警
麻锐杰 治安大队民警
汪时初 治安大队民警
郑友汉 交警大队民警
耿礼江 交警大队民警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