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
为全面推进残疾人康复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残联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和第二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的通知》(残联[2009]55号),现印发给你们。
芦浦镇人民政府
2010年5月11日
主题词:印发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送:县残联
芦浦镇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实施方案
根据中残联《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和第二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的通知》(残联[2009]55号)、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2005—2015年)》(试行)有关精神,结合我镇残疾人康复工作实际,特制订芦浦镇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最大程度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实际康复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康复服务体系、不断拓展康复服务范围、不断丰富康复服务内容、不断提升康复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康复服务能力,全面推进芦浦镇残疾人康复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的创建,达到以下目标:
1、探索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资源整合、协同推进的康复服务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
2、充分发挥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以专业机构为骨干、村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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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人康复需求筛出率不低于辖区人口总数的2%。残疾人康复服务建档率达到85%。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康复室设备率达到75%。镇康复指导员和村康复协调员配备率达到100%,培训合格率达到90%。
3、将残疾人社区康复与其他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有机结合,为辖区残疾人提供便利和优惠的医疗、康复服务。残疾人及其家属对康复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残疾人及其家属培训不低于90%,残疾人及其亲友康复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
4、使示范县创建工作成为推动实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工作的典型,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三、创建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有关部门各使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为残疾人社区康复创造良好的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务求实效”的工作理念。从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出发,采取医学、心理、社会和教育等方式,通过县、乡镇和社区三级服务网络,满足残疾人多样化康复需求,不断提高服务和康复质量,使他们残缺的功能得以恢复,潜力得到挖掘和发展,全面参与社会生活。
3、坚持“巩固提高、大胆创新、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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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已有的工作成果,总结经验,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的内涵,全面推进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4、坚持“重点实施、分类指导、普及服务”的工作方法。以白内障无障碍县、浙江省残疾人康复工程为实施重点,对不同残疾实施分类指导,以满足康复需求,开展普及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8月)
1、充实创建领导力量。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创建协调工作。
2、制定创建方案。按照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标准》和《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做到创建工作有目的、有步骤、有要求。
(二)创建阶段(2009年9月至2010年6月)
构建康复技术指导、服务网络、辅助用品配置服务、训练场地器具配置运作、经费投入保障、工作舆论宣传和信息档案、组织管理等七大体系,制定优惠政策,完善康复救助办法,实施机构康复、村康复、重点康复、家庭康复和“三残”儿童抢救性康复等。根据《玉环县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任务分解表》,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制,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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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和要求。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7月)。
镇创建活动办公室组织力量对照标准、指标进行自查评估。在自查评估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各项创建工作。迎接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领导小组评估验收。
五、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创建工作。镇政府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经济规划、村建设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纳入目标考核。出台有关优惠政策,为残疾人社区康复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要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创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作,宣传“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活动的意义;宣传残疾预防常识,普及康复和保健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康复的认知度和知晓率,调动广大残疾人和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3、进一步加大配合力度。社区康复服务是政府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办的一件实事、好事,要同县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社区康复服务合力。镇卫生院要做好各康复站占康复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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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选调配备,组织康复技术人员培训,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工作,检查督促县属各医疗机构为残疾人开展康复医疗服务和训练指导,减免残疾人康复有关费用等;民政办要有效利用社区资源为残疾人康复训练提供各种服务,落实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政策;中学、小学对纳入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开展在校康复训练活动,指导社区和家庭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镇政府要根据各项康复任务,落实专项经费;镇残联要组织协调创建工作的实施,指导基层开展创建工作;计生、妇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助镇残联开展工作。
4、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在全县广泛开展“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活动的同时,依托村级网络,加大对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力度。一是要依托康复指导中心、县属医疗机构,为残疾人开展康复医疗、康复评估、训练指导等服务;二是要依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残疾人“送康复医疗上门”、实行医疗优惠、开展康复咨询、入户训练指导等服务;三是要依托村区康复服务室、村区卫生服务室,针对残疾人的不同需求,开展为残疾人指导功能训练、送医送药、送康复知识、为残疾人家庭租借康复复辅导用具等多种形式的康复服务。
5、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全国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规划》的要求,制定社区康复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培训制度,抓好残疾人康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社区康复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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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残疾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指导和服务。
6、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为了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要通过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撒旦康复资金,以保证有一定的社区康复经费、设施经费、用品用具配置经费、残疾人康复补助经费和康复宣传培训经费。不让残疾人因经费困难而放弃康复的机会。
7、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镇创建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掌握情况,查找差距,解决问题。督促、落实创建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掌握创建工作信息,定期通报情况,交流创建工作经验,全力推动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各项创建工作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