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旅游企业:
根据台州市旅游局《2011年台州施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结合全县旅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围绕着把玉环旅游业培育成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本着“引导与规范结合、服务与监管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的原则,旅游局牵头,部门联动,依法整治旅游市场中突出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促进全县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至2011年底,与旅游市场秩序规范相违背的经营行为在我市得到有效遏制;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全县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有序,走在全市前列;力争在2020年我国成为世界旅游强国之际,全县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人民群众满意度均处于全市领先地位,为旅游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2011年旅游市场秩序规范重点工作:
(一)遏制、扭转“零负团费”低价操作模式。
(二)加强合同监管,制止欺诈消费和强迫消费。
(三)全面治理旅行社部门承包、挂靠经营。
(四)依法查处无许可、无资质经营行为。
(五)治理整顿“一日游”等城市周边游市场。
(六)打击查处无证导游及使用失效导游证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5月份)
1、启动监管系统。结合国家旅游局全国旅游团队服务
管理系统,做好宣传发动和培训工作,并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推开,使全县行业监管信息化、网络化,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打好坚实的基础。
2、营造声势。通过广播、网络、媒体等广泛、深入开
展品质旅游宣传,摈弃“零负团费”现象,提高国民品质旅游、文明旅游、安全旅游意识。在全县形成“旅游部门抓品质、旅游行业重品质、旅游消费选品质”的良好氛围。
3、加强业务培训。对旅行社企业,开展品质评定内审员、重点企业总经理培训;对行业管理人员,开展旅行社星级检查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二)整治规范阶段(6月-9月)
1、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全县旅行社围绕本次旅游市场秩序规范的工作任务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内部经营机制,在自查中能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的,可不予追究。自查结束后,全县旅行社企业需向所属旅游行业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一份备存。
2、组织交流检查。组织各行业监管人员及行风监督员在全县对品质旅行社、重点旅行社,围绕旅行社行业发展、品质评定标准及行业规范与旅游市场整治重点内容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是推进我县旅行社行业的转型升级。旅游主管部门将对本地旅游市场中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2月)
1、专项总结。各旅游企业对2011年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进行总结,于11月15日前上报县旅游局行管科。对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中作出积极贡献的旅行社予以宣传和表彰,对一批违法违规的旅行社予以查处或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完善机制。召开全县旅行社工作研讨会,将建设完善制度和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使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持久深入开展下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意见》已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确的阐述,各旅游企业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本地实际、本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工作作为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持之以恒地常抓下去。
(二)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建立和完善旅游行业监管和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思路,创新监管工作的方式方法,拿出实招、高招、新招,实现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正常化。同时,将与同级旅游监察部门建立监管和监察工作互动机制,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确保工作实效。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游客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各旅游企业必要在求实效,见成果上下功夫,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要积极作为,标本兼治,着力解决旅游市场秩序中的难点、重点及突出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确保工作有声有色,扎实有效。
附件: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