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政办发〔2011〕47号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环县2011年劳动合同签订
春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2011年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玉环县2011年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推动我县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春暖专项行动的通知》(浙人社明电〔2011〕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春暖行动”的开展,努力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规模上工业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规模下工业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商贸、服务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按时有序开展,取得预期效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春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春暖行动”日常事务和各单位的协调沟通及业务指导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25日)
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制定“春暖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时间进度以及保障措施。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对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全面提高企业和劳动者守法、用法意识,为本次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6日—6月25日)
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及行业管理的所有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辖区内用人单位户数、职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要逐一登记、填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督促其与劳动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实现劳动用工规范化、制度化。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做好本部门及下属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同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工作:
1、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
负责本辖区内工贸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要发挥村级(社区)劳动监察协管员和劳动保障服务站的作用。
2、县级有关部门:
县人劳社保局: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合同签订工作,提供各类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简易示范文本》。
县总工会:发挥工会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的作用,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积极配合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县建设规划局:加强建筑施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建筑施工单位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及时掌握建筑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情况信息。
县工商局: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名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县经贸局:积极配合开展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宾馆(三星以下)、旅店、大型超市(3000平方以上)、餐饮、美容美发等行业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
县信访局: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做好用人单位职工思想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维护社会稳定。
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服务、教育、维权和管理工作。重点做好企业职工思想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县司法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做好用人单位的思想工作。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对拒绝执行劳动合同签订企业,要及时跟踪开展税务执法检查,负责本部门所属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此次行动的舆论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所属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本部门所属的学校、幼儿园等其它民办教育机构,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本部门所属的各级医院及其它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本部门所管理的公路、站场建设的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和交通运输企业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本部门所管理的旅行社、宾馆(三星以上)、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
县文广新局:负责本部门所管理的娱乐场所、网吧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本部门所管理的矿山生产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及本部门所属聘用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不能归属各部门的三产服务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按属地由各乡镇(街道)及玉环经济开发区负责。
(三)总结上报阶段(6月25日前)
检查结束后,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汇总基本情况,填写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汇总表和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6月30日前将自查结果数据信息上报到“春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7211655,传真:87211655。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26日—7月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活动开展结果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此次活动中工作创新、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春暖行动”的重要性,把开展“春暖行动”作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顺利实施。
(二)把握工作重点。开展“春暖行动”要抓住重点,力求突破,全面推进,要立足于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现和总结新经验、新做法,树立典型企业,以点带面,促进用人单位不断规范合同管理。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对辖区内开展情况的指导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注重长效管理。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对此次“春暖行动”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对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在使用农民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提出有效解决措施和办法,探索建立企业农民工用工管理长效机制。
附件:1. 玉环县“春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3.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汇总表
附件1:
玉环县“春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平洋
副组长:占江鹏(县府办)
陈青平(县人劳社保局)
成 员:赵天杰(县委宣传部)
项延永(县法院)
潘寿力(县信访局)
谢丽萍(县总工会)
戴 凯(县发改局)
徐克雷(县经贸局)
蒋素琴(县教育局)
陈学明(县公安局)
陈 彬(县司法局)
项 峰(县地税局)
张建国(县人劳社保局)
张伟华(县建设规划局)
阮 勇(县交通局)
王美青(县文广新局)
谢德顺(县卫生局)
戴 伟(县旅游局)
毛冬明(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祁国伟(玉环经济开发区)
张崇斌(县国税局)
潘钱云(县工商局)
叶 程(县人民银行)
耿玲姜(玉城街道)
陈 伟(坎门街道)
林志范(大麦屿街道)
江 洪(楚门镇)
陈建民(清港镇)
林定保(芦浦镇)
梁益贵(龙溪乡)
王 华(干江镇)
金荣通(沙门镇)
领导小组在县人劳社保局下设办公室,主任:张建国(兼)、副主任:陈文荣(县人劳社保局)、丁君华(县总工会)、俞快(县经贸局)。
附件2: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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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 单位 基本 情况 |
单位名称 (盖章) |
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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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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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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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负责人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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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用 职工 情况 |
职工人数 |
劳动合同订立数 |
是否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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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招工录用登记档案 |
是否建立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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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否交劳动者一份 |
是否录用无合法证件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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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保险 执行 情况 |
项 目 |
养老保险 |
失业保险 |
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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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参保缴费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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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参保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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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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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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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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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业名称 |
检查户数 |
职工总数 |
检查前 签订合同数 |
检查后 签订合同数 |
签订率 |
参加社会 保险数 |
参保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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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规模上工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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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模下工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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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筑施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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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贸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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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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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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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劳动 合同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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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在玉省部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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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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