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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政办发〔2011〕44号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157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为三农服务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发〔2011〕44号)精神,增强气象服务“三农”能力,提高农村防灾减灾水平,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意义
气象与“三农”有着密切的联系:农业是受气象条件影响最敏感和依赖性最强的产业,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农业损失高达10%-20%;农村是抵御气象灾害能力最薄弱的地区,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绝大部分发生在农村;目前城乡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尚有较大差距,农民迫切需要获得气象信息和科技服务。
我县地处海岛,是气候变化的最敏感地带之一。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等因素影响,影响我县的台风、暴雨、低温冰冻害、干旱、雷电、高温等气象灾害频繁发生。2009年出现了创历史记录的9·30特大暴雨事件,年平均温度之高也创历年之最。2010年又出现了7·25大暴雨、12·15破纪录暴雪等重大天气事件。突发性、致灾性天气的明显增加,对全县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对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当前,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农民生活对气象服务的要求更高、需求更迫切。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加强气象服务“三农”工作对切实提高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气象服务“三农”工作作为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提高全县农村气象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水平,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积极发挥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基础保障作用
(一)加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工作。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围绕关键农事季节和关键生产环节,切实加强台风、暴雨、干旱、低温冻害、病虫害等重大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因地制宜开展现代农业气象示范基地建设,增加现代农业气象观测设备和仪器,提高农业气象服务设施信息化、自动化、网络化水平。创新服务载体、改进服务机制,健全完善气象为农业大户联系卡制度,着力开展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系列化的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完善多部门防灾减灾联合会商制度,指导农业农村的防灾减灾工作。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生态农业、设施农业等的专项气象服务,减轻农业灾害损失。
(二)开发农业气候资源的生产潜力。开展农业气候资源精细化区划工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主导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的要求,在中心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农业工程建设中强化气候评价和灾害风险评估,避免和减少灾害损失影响。围绕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积极开展农村和沿海风能、太阳能详查和可用资源评估区划。加大科学开发和利用空中云水资源的力度,落实人工增雨作业经费、装备和队伍,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农业抗旱、水库蓄水、缓解高温、改善生态和森林防火中的积极作用。
三、全面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水平
(一)健全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联动的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乡镇(街道)要有气象灾害防御分管负责人和气象协理员,行政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要明确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和气象信息员。要积极推进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街道)和气象防灾减灾示范村(社区)的建设,加强农村干部、乡镇(街道)气象协理员和农村气象信息员的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建立健全综合全面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队伍,整体推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编制和修订乡镇(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台风、暴雨、山洪、泥石流等重大气象灾害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农民预防、避险和救助能力。加强农村气象科普宣传,积极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送进乡镇(街道)、村及社区。针对农村雷电灾害高发现状,加强农村防雷安全管理,积极引导农民按照防雷规范建造房屋,减少减轻农村因雷击造成的灾害损失。
(二)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按照“统筹规划、联合监测、信息共享”的原则,进一步整合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资源,积极推进农村、沿海及海上、重要流域、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套多要素自动气象灾害监测站,形成高密度、广覆盖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切实增强全县防御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能力。加强部门合作,建设以气象服务系统为依托的县级突发自然灾害及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
(三)建设农村气象信息发布传播网络。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向农村延伸,畅通农村气象信息发布与接收渠道,扩大农村气象灾害信息覆盖面。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手段,通过电视、手机短信、互联网、农民信箱、电子显示屏、高音喇叭等多种媒介,建立健全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要在人员活动集中的农村公共场所布设气象灾害预警显示屏,统筹建设农村大喇叭预警警报系统,有效拓展气象信息搭载渠道,逐步实现至少有一种手段将气象预警信息送达到每个村民的目标。
四、切实强化气象为“三农”服务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职责,把气象为“三农”服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县农办、发改、水利、农业、海洋与渔业、广电、林特、国土、气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推进资源共享,搞好综合服务,形成推动气象为“三农”服务的整体合力。中心镇要配合做好气象分机构设立等工作。
(二)强化科技创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强对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评估及综合防御技术的研究,着力做好农业气象关键技术研发、试验示范和成果转化应用,为气象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三)加大投入力度。要把事关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资金纳入地方财政统筹安排,逐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为项目建设和气象服务“三农”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我县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水平。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气象 服务 三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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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在玉省部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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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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