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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政办发〔2011〕45号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玉环县气象防灾减灾联合会商制度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现增多、增强和更加异常的趋势。我县地处东南沿海,历来是台风等气象灾害频繁侵袭之地,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对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强化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中“政府组织、部门联动”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县气象防灾减灾服务能力,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气象防灾减灾联合会商制度的通知》(台政办发电〔2010〕25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玉环县气象防灾减灾联合会商制度。 一、联合会商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交流,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共同分析气象条件对各行各业和群众生活的影响,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意见与建议。 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根据县气象台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情况,相关部门到县气象局会商,提出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见、建议,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御措施。 二、联合会商单位 联合会商的组成单位为:县气象局、县建设规划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林特局、县旅游局、县国土局、玉环海事处、县应急办。 各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并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工作人员作为联系人,负责联络、沟通、协调及相关工作的落实。联合会商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县气象局负责。 三、联合会商形式 联合会商采用常规和应急两种形式,由县气象局负责安排会商日期。 气候换季和重要农时安排常规会商,相关部门联络员到会。遇有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安排应急会商,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商。每次会商形成会议纪要。必要时,也可通过新闻通稿的形式,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 建立气象防灾减灾联合会商制度,是构建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推动部门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请联合会商的成员单位于 联系人:周小华,电话:15988979903,传真:87215650。 附件:《玉环县气象防灾减灾联合会商制度》联系表 二○ 附件: 《玉环县气象防灾减灾联合会商制度》 联 系 表
主题词:气象 防灾减灾△ 制度 通知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在玉省部属各单位。 ——————————————————————————————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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