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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2011〕60号
关于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玉环县第十四届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镇属各党支部:
根据中央、省、市委和县委的有关规定,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镇出席县第十四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14名。
二、县第十四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按党性原则办事,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的拥护;严守党的纪律,能够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有一定的议事能力。根据上级要求,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为县党代表候选人:1、近五年来因严重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2、近五年来受到刑事处罚的,或有涉黑涉恶行为受到处理的,或有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立案处理的;3、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的,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活动等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4、近五年党员民主评议中,有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5、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按不少于应选人数30%的差额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镇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全面考察,尤其要考察“五种不能当选的情形”和他们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按不少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查,经原则同意后,提请镇党代会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四、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我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选举单位党组织要把选举县第十四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对选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镇党委。要通过选举县第十四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对全镇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镇属各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选举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如期完成选举代表的任务。
中共楚门镇委员会
201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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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党代表 选举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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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委组织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