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支部,局各科室,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认真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是今明两年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是直接联系人民群众和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的重点领域。在司法行政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优化司法行政发展环境,彰显创先争优成果,努力打造群众满意工程,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抓好我局各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的创先争优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做法治先锋,当公正楷模”为载体,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统筹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和业务工作,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坚持以“法律至上,群众满意”为准绳,争当“惠民服务先锋”、“公正服务先锋”、“诚信服务先锋”、“高效服务先锋”,切实把做好服务、推动发展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全过程,体现在优质法律服务的具体工作中,真正把法律服务工作做成人民群众满意工程,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二、目标要求
各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根据我县各领域深化“双强争先”的总体部署和县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作出的推进“三大转型”的决策,按照“服务强、党建强”的总体要求和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玉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要自觉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要坚持立足本职,争创佳绩,以模范行动带领本单位职工群众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律师公证等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围绕服务改革发展、服务转型升级、服务社会和谐、服务业务拓展和矛盾化解等开展。
促进社会和谐,就是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调解和信访等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权机制中的作用,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统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服务人民群众,就是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执业为民作为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执业理念,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职责,做到诚信、公正、尽责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律师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不断巩固和扩大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的成果,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自身建设。
具体目标是:按照“创一流服务,树行业标杆”的总要求,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法律服务行业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努力实现四个提升:提升业务技能。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加强理想信念、群众观念、廉洁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诚信服务先锋活动,加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公共礼仪和服务技能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和从业人员的服务本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服务态度好、业务能力强的法律服务队伍。提升窗口功能。重视法律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不断改善服务环境、完善服务体系、降低服务成本、拓展服务领域;提升行业形象。公证处要创建全省一流公证处,法律服务中心要创建县“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力争成为全省优秀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所党支部要在两至三年内打造行业优秀党组织。提升群众满意度。突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惠民、为民、利民、便民,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的满意度,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度在年度行风测评排名中逐步提升。
三、范围对象
我局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创先争优活动,主要在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法律服务所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突出窗口单位的建设和服务,以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各单位各项工作业务的开展,以党员的先锋形象和良好作风,带动非党员作风的转变,提升服务的质量。
四、主要内容
局各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单位,要紧密结合本行业本部门实际,以“做法治先锋,当公正楷模”为主载体,以“四个三”为主抓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开展“三亮”活动,全面推行服务公开。普遍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活动,把服务公开与党务、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发放便民服务手册、公开栏和网站公示等形式,积极推行公开服务事项、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办结限时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各窗口单位的党员要在工作岗位上统一佩戴党徽、胸卡等标识,并在服务窗口摆放党员身份牌、党员先锋岗等,公开党员姓名、岗位、职务、服务承诺等信息,把党员形象摆在窗口、亮在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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