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分局)、科、室、分局、队、会、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公务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及合同工年度考核工作, 充分发挥考核的评价激励作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等规定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同时, 为表彰先进,激励干部,树立典型,县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先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本年度考核、评先工作的领导,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玉环县工商局2012年度考核评先领导小组。陈晓斌任组长,章新、汪旭富、蔡邱邱、许圣荣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邱邱兼任主任,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
二、个人年度考核
(一)考核基本原则
年度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科学有效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准确地评价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晋升、奖惩、培训等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考核的日常工作由人教科负责。
(二)考核对象
全系统正式在职人员均应参加年度考核,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务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及合同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局班子成员由市局考核。
玉环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借用人员由其本单位考核。
(三)下列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办法进行
1、挂职锻炼(或借用)6个月以上人员,由挂职(或借用)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2、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3、新录用公务员参加考核, 但不确定考核等次,只写评语;
4、在县为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人员参加县为民服务中心考核并确定等次,特殊情况除外;
5、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6、本年度退休人员不参加考核。
7、军转干人员本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称职等次。
8、其他人员考核有关问题的处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内容及等次
1、考核内容: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2、考核等次:公务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他人员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认真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开展考核。申报优秀等次的总人数按县组织人事部门确定,各单位推荐优秀和先进名额核定见附表。
(五)考核程序及方法
年度考核工作要公开、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努力改进和完善考核方法,注重从四方面入手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一是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二是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三是把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四是考核测评结果与平时考核综合评估相结合。采取个人总结述职、组织民主测评、党委研究确定、公示表彰等程序,重点抓好以下五个环节:
1、撰写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和职位工作标准要求,实事求是地撰写个人总结,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门卫、炊事员及保洁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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