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海渔〔2014〕45号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印发《玉环县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渔业乡镇(街道)、渔业村(公司):
现将《玉环县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玉环县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4年4月28日
附件:
玉环县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渔船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渔船安全生产管理效能,落实渔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增强事故防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玉环县推行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玉政办发〔2014〕28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分级负责、权责相当”原则,科学设置安全生产监管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及其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渔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渔船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水平,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加快建设“海上都市、美丽玉环”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划分原则
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指县海洋与渔业局、渔业乡镇(街道)、渔业村(公司)及渔船,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以及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按照区域范围及区域内渔船的数量情况,划分成若干网格,并明确由相应人员具体负责监管的管理方式。渔船安全生产监管网格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分级负责、权责相当”原则进行科学设置。
三、网格设置、网格责任人及网格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分级负责、权责相当”的要求,设置四级网格,并确定相应责任人,明确其职责。
(一)一级网格
1.划分方式:以县海洋与渔业局为主体,按科室工作职责划分网格,全县为一个总网格,相关科室为一个网格单位。
2.网格责任人:由局主要领导对总网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行业一级网格的网格长。
3.网格职责:切实履行渔业主管部门职责,对全县影响渔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加强对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建立渔船定人联船和编组生产情况数据库,负责年度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制定、渔船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的组织考核以及渔船水上事故调查处理的组织协调等。引导、督促渔业乡镇(街道)、渔业村(公司)及渔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本级网格对二级网格的检查、督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对三、四级网格进行检查。同时,做好检查、督查、抽查的工作台帐。
(二)二级网格
1.划分方式:以渔业乡镇(街道)为主体,按属地管理划分网格,每个渔业乡镇(街道)为一个二级网格单位。
2.网格责任人:由各渔业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网格长,负总责;渔业乡镇(街道)分管农渔业的负责人是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3.网格职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渔船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渔船安全管理台账、渔船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渔业村(公司)安全管理达标考核、渔船出海编组生产奖励等相关制度。督促渔业村(公司)及渔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向一级网格汇总上报安全生产重要信息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向三级网格传达上级要求、布置工作任务。明确下级网格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网格责任人及工作职责。部署、检查、指导、考核下级网格的具体工作,研究、协调、解决下级网格难以解决的问题。二级网格对三级网格的检查、督查,每2个月不少于1次,并对四级网格进行抽查。同时,做好检查、督查、抽查的工作台帐。
(三)三级网格
1.划分方式:以渔业村(公司)为主体,按属地管理划分网格,每个渔业村(公司)为一个三级网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