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海渔〔2014〕41号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印发《玉环县实施海洋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和清理禁用渔具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渔业村(公司):
2013年11月29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和《农业部关于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的通告》。为做好《通告》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海洋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和禁用渔具目录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海渔政〔2014〕1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捕捞渔具管理,严厉打击使用违规渔具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实施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和清理禁用渔具专项行动。现将《玉环县实施海洋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和清理禁用渔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玉环县实施海洋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和清理禁用渔具工作方案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4年4月25日
附件:
玉环县实施海洋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
制度和清理禁用渔具工作方案
近年来,渔业捕捞已经形成恶性循环,网具越带越多、网目越来越小、灯光越来越强,渔业资源衰退越来越严重。恶劣网具对渔业资源的破坏已有目共睹,对“绝户网”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违规网具进行清理整治,加强网目尺寸管理,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共识和共同的期待。我县按照“推行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和幼鱼比例检查制度,取缔禁用渔具,压缩作业方式对资源破坏较大的渔船和渔具数量”这一要求,开展海洋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和禁用渔具目录的实施工作,严厉打击海洋渔船使用违规渔具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非法捕捞行为,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现根据农业部《通告》和省局《通知》的要求,结合玉环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海洋捕捞网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和禁用渔具目录,是控制捕捞强度,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实施严格的海洋捕捞管理制度,实现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和捕捞渔民的持续增收。
二、目标任务
2014年6月1日前,全面完成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实施的宣传发动、摸底调查、执法培训、督导检查和网具调整更换等前期相关工作;2014年6月1日起,在我县全面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确保在伏休开捕后,相关作业的捕捞渔船携带合规渔具出海生产。
三、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为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工作的规范有序,成立玉环县实施海洋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和禁用渔具目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云忠
副组长:陈志峰、蔡世超、林忠东
成 员:李海滨、潘孝忠、陈年春、李伟勤、程生平、骆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执法督查、业务指导和相关培训等日常工作。
各乡镇(街道)、渔业村(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应成立相关的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层层抓好落实,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各乡镇(街道)、渔业村(公司)尽快做好全面的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和《农业部关于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的通告》等精神,并在渔村、码头及水产交易市场张贴《通告》,宣传《通告》的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渔民全面了解《通告》的规定和要求,自觉放弃或抵制使用,做到守法生产,为做好《通告》的贯彻落实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开展渔具更换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