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政〔2014〕23号
鸡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鸡山乡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公司):
现将《鸡山乡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鸡山乡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1日
鸡山乡2014年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渔船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渔船安全生产管理效能,落实渔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增强事故防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玉环县推行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玉政办发〔2014〕28号)及《玉环县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玉海渔〔2014〕45号)的要求,我乡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推行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分级负责、权责相当”原则,科学设置安全生产监管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及其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渔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渔船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水平,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建设“美丽鸡山”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划分原则
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指乡、渔业村(公司)及渔船,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以及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按照区域范围及区域内渔船的数量情况,划分成若干网格,并明确由相应人员具体负责监管的管理方式。渔船安全生产监管网格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分级负责、权责相当”原则进行科学设置。
三、网格设置、网格责任人及网格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分级负责、权责相当”的要求,设置四级网格,并确定相应责任人,明确其职责。
(一)一级网格
1.划分方式:以乡政府为主体,按科室工作职责划分网格,全乡为一个总网格,相关科室为一个网格单位。
2.网格责任人:由乡主要领导担任网格长,负总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行业一级网格的网格长。
3.网格职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渔船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渔船安全管理台账、渔船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渔业村(公司)安全管理达标考核、渔船出海编组生产奖励等相关制度。督促渔业村(公司)及渔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安全生产重要信息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向二级网格传达上级要求、布置工作任务。明确下级网格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网格责任人及工作职责。部署、检查、指导、考核下级网格的具体工作,研究、协调、解决下级网格难以解决的问题。一级网格对二级网格的检查、督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对三级网格进行抽查。同时,做好检查、督查、抽查的工作台帐。
(二)二级网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