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含民办):
校园安全是实现学前教育发展的保障,是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最基本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幼儿园安全制度,现就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园内消防安全工作
各幼儿园要深刻吸取玉城街道2015年“1.14”火灾及2017年“9·25”火灾事故教训,落实《中共玉环市委办公室、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市民房等重点领域消防整治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玉市委办发〔2017〕37号)、《中共玉环市委办公室、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市委办〔2017〕4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1.开展园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求各幼儿园定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教室、幼儿宿舍楼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详实登记。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日巡查、月检查制度,检查电线采用PVC阻燃材料套管情况,认真清洗食堂油烟管道,及时检修食堂排风设施、电线和电器设备,加强食堂燃料燃气的使用管理,以及用火用电的管理检查,做到人走电停、火灭;要严禁电动车在园内违规充电,将园内防火责任覆盖到各个角落、各个环节,落实到每个具体人员;放学后,凡不使用的场所要一律断电断水,食堂还要关闭好燃气设备及门窗。
2.开展园内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各幼儿园针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能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明确专人督办,制定整改方案,限定整改时间,确保有效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做好灭火器的更换,消防管道、消防用水的疏通、维修。对隐患整治不力,消防安全工作不重视,思想麻痹导致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责。
3.开展园内消防安全教育。各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切实开展教职工和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可以邀请专业的消防人员到园内上课,可以组织幼儿到消防队参观学习,还可通过观看视频、图片等形式,让教职工和幼儿了解初期火灾扑救、火场逃生自救等实用知识。同时在班级举办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发动师生开展讨论,查找身边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4.组织消防疏散演练。组织全体师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演练要做到预案完善、精心组织、岗位到人、职责明确。通过演练让师生掌握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技能,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按照既定预案有序疏散和逃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5.发放《消防安全告致家长信》。幼儿园要集中发放致家长一封信,提升家长的消防安全意识,要求家长做好家庭消防教育和火灾逃生知识的传授工作,与幼儿园形成合力,全面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屏障。
6.签订《幼儿园各项安全责任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组织体系,将此项工作定岗、定人、定责,并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