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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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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科改办〔2017〕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创新强省建设,推进我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打造更有活力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根据《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浙政办发〔2017〕107号)精神,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是以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以及专业机构参与,聚焦新动能培育和传统动能修复,集聚各类创新资源,为广大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全链条服务的新型载体。 第三条面向全省传统块状经济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布局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是集创意设计、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标准信息、成果推广、创业孵化、国际合作、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新驱动引领的新典范、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动力、扩大开放合作的新载体和高端要素聚集的新洼地。 第二章 建设原则与主要任务 第四条坚持“市场需求、政府引导、体制创新、集群发展”基本原则,围绕传统动能修复与新动能培育两大主题,培育和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层次明晰、支撑作用显著、创新链条全面、浙江特色优势鲜明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推动浙江经济发展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发展轨道。 第五条按照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的要求,围绕建设现代产业集群与新兴产业集群的基本任务,坚持存量盘活与增量带动的基本思路,推进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 (一)打造创意设计体系。整合产业设计基地,集聚海内外设计机构和设计人才,强化与高校设计类专业深度对接,提升产业创意设计水平,开展研发设计众包,推进个性化定制,形成集全球流行趋势发布中心、新产品发布中心、研发中心、信息中心和时尚中心于一体的产业设计体系,推动产业价值链向高端延伸。 (二)打造技术创新体系。集聚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企业设计院、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工业设计基地、各类创新服务平台等各类创新载体,构建有利于创新成果高效孵化的体制机制,打造全产业链集聚、全要素整合、创新链协同发展的技术创新高地,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补强产业创新发展短板。 (三)打造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建立由政府引导,以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以及专业机构参与的协同创新体系。构建产业集群内大中小微企业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以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为主体,整合创新资源,建立利益分配链与知识、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共享。利用互联网平台,打破地理空间条件限制,促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服务发展,构建跨区域联动的线上线下协同创新网络。 (四)打造产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聚焦产业全链条服务,搭建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计量测试、商标品牌培育、应对贸易壁垒、标准制定、认证咨询、人员培训、风险预警、质量技术咨询等服务,大力推广应用创新券,加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成本。 (五)打造科技成果交易市场体系。依托大数据、云平台,积极推进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建设,集聚与产品研发、创意设计、转化交易相关的高校院所、企业、设计协会、中介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快科技成果交易转化。 (六)培育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强化产业展览展示服务,支持企业开展设计大赛、品牌展览、行业论坛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产业存量空间资源作用,利用空余场地发展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众创空间,培育集展示、交易、孵化、共享、服务于一体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孵化体系。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10811/41442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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