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2017〕58号
关于印发《龙溪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村:
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按期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经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龙溪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溪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颁证工作考核办法
为扎实有效开展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现依据浙江省、台州、玉环市要求,结合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际,制定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相关村。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总分100分)
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2017年龙溪镇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任务考核,以100分为单位折算为具体得分。计分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10分)
1、各相关村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组建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2分)。
2、每个村明确有1名以上镇干部负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3分)。
3、每个村民小组明确一名村民代表作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登记员(3分)。
4、建立村级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工作措施有力(2分)。
(二)宣传发动(10分)
1、宣传发动(4分)。村级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动员会的计1分,否则不计分;采取会议、广播、标语、专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计1分,否则不计分;农户知晓率达100%的计2分,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以会议记录、信息、图片为证)
2、以村(组)为单位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户主会议,且有规范的会议记录(2分)。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3、信息上报及时准确(4分)。各类信息、材料、报表,上报不及时的,每迟报一天扣0.5分;上报数据、材料不准确的,有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三)业务操作(50分)
1、二轮土地承包等相关资料收集完整(5分)。每少1个村民小组扣1分,扣完为止。
2、《摸底调查表》填写规范、内容真实、准确齐全(5分)。每少填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3、入户核实工作到位,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地、地不漏界,入户核实率达100%(7分)。每降1%扣0.1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