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镇委发〔2018〕74号
中共芦浦镇委员会 芦浦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芦浦镇2018年冬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单位:
《芦浦镇2018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芦浦镇委员会
芦浦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5日
芦浦镇2018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固化“五战联合”除火患全民大行动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安委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台州市2018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镇范围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快推动消防安全从宏观向微观、从定性向定量、从不确定性向确定性“三个转变” ,实现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为我镇平安创建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不出大事,更不能出惊天动地的大事!”。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坚持隐患整改与基础工作两手抓、齐推进,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亡人火灾,杜绝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有效维护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村、镇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综合治理。有关科室、站所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坚持群防群治。各村加强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乡村治理工作内容,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五)坚持从严问责。有关科室、站所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科室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重点任务
(一)持续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 严管严控人员密集场所。要紧盯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车站码头、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劳动密集型企业、宗教寺庙、民间信仰等人员密集场所,逐行业逐领域开展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是否到位,火灾隐患查纠机制是否完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装饰装修材料是否达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持证上岗等问题。民政办要督促养老院福利院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城建办要督促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工贸办要指导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安监、文教卫、民宗、食安等科室也要按照我镇消防安全责任分工表的要求,各负其责,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进行整改。
2. 深化文物建筑检查。各村要对照前期自查发现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指导文博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3. 强力推动高层建筑隐患整改。分析梳理前期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针对堵塞疏散通道、管道井堵放杂物、违规停放电动车并充电等动态隐患,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及时制止。持续推进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建设,督促单位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2018年11月底前,分批次组织高层建筑消防经理人和“楼长”开展集中培训,实行“一牌一卡”(公示牌、上岗卡)管理,落实“四清四会”( 职责清、人口清、设施清、隐患清;会巡查、会操作、会疏散、会宣传)要求。2018年12月底前,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85%,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达到100%。
4. 深化出租房(合用场所)排查整治。要根据“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原则,继续组织力量综合采取信息化等手段,全面排查辖区出租房屋,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疏散不畅、违规超员住宿等问题。严格落实“三个一律”要求,加大打击力度,防止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硬隔离”措施不到位等隐患反弹。督促出租房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人员,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并逐一制作张贴消防安全告知牌,标明住宿人数、管理人员、隐患问题、防火注意事项等信息。2018年底前,完成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员工集体宿舍和合用场所的复查整治。
5. 强化老旧小区检查巡查。要组织开展“城中村”、“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派出所要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2018年12月底前,各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要成立一支固定巡查队,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电器电线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引发火灾。
6. 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18年12月底前,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要在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居住出租房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春节前,各村要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
7. 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各村、镇属各单位按照精准分析、精准施策的原则,结合本地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及防控重点,组织开展至少一项消防安全整治行动。
(二)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1. 加强媒体宣传和活动宣传。各村、镇属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每月的消防教育日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在微信公众号、村级广播上开设消防专栏,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报道力度,实现消防公益宣传提示经常化。扎实开展消防宣传“站门口、立路旁、上大屏、进广场”建设,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组织上门开展一次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消防安全教育活动。2018年年底前完成消防体验馆和村级消防宣传点建设,已建成的消防教育馆、体验室、培训点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参观体验。
2. 加强消防安全提示。立冬、圣诞、元旦、立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各村利用广播、LED显示屏等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村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督促文物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