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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交通运输局文件
玉交〔2019〕21号
玉环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两客一危”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科室,市运管局:
为贯彻落实台州市综合交通大会关于建立健全“两客一危”安全督查和问题整改机制,持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总量的要求,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化学储罐爆炸和湖南长张高速“3.22”客车自燃事故教训,结合《玉环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玉交〔2018〕133号)和《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台交〔2019〕68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突出抓好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务求实效。以“查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为目标,开展客运班线、包车(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简称“两客一危”),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风险点防控机制,切实增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专项整治,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切实消除重大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责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0%以上,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了王庆飞局长为组长,陈文军、朱兵为副组长,徐梦俊、李春辉、陈伟宏、屠德海、江海涌为成员的“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运管局下设办公室,主任:陈文军(兼),副主任:朱兵(兼),办公室设八个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一)“两客”企业专项整治组。牵头开展客运班线、包车(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长:屠德海,副组长:周玉海)。
(二)危货企业专项整治组。牵头开展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长:陈伟宏,副组长:郭斌)。
(三)“两客一危”从业人员专项整治组。牵头开展“两客一危”从业人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整治(组长:屠德海,副组长:符正岳)。
(四)“两客一危”车辆技术专项整治组。牵头开展“两客一危”车辆技术状况维护检查专项整治(组长:陈伟宏,副组长:孙建军)。
(五)执法稽查专项整治组。组织执法队伍开展站外组客、黑车非法营运、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等执法整治行动,形成严管严打态势;配合其他专项整治组依法处置涉及“两客一危”企业、从业人员、车辆的行政违法行为(组长:江海涌,副组长:姚碧锦、陈俊、张清华)。
(六)整治宣传组。牵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会同各专项整治组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对外宣传等工作,营造专项整治声势(组长:徐梦俊,副组长:林渊)。
(七)制度台账组。牵头建立完善“两客一危”管理制度和台账,会同各专项整治组研究建立全系统“两客一危”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汇总并完善台账记录(组长:李春辉,副组长:林渊、周玉海)。
(八)综合督办组。牵头对各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通报整治情况,协调各项工作开展(组长:陈文军,副组长:朱兵)。
具体成员由各组根据整治工作要求和开展情况自行调配。
三、行动时间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4月1日-4月15日)
市运管局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行动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召开动员培训会,确保取得实效。“两客一危”企业对照方案要求和检查标准开展自查,自查结果于4月12日前报相应的专项整治组。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4月16日-6月30日)
各专项整治组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对“两客一危”企业、车辆和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形成问题清单,确保整改到位。按照前期工作部署认真分析梳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风险,列出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清单和重点企业名单,6月底前完成。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7月1日-7月31日)
各专项整治组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情况,做好台账记录,形成整治闭环,研究建立全系统“两客一危”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专项整治组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运输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整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各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专项整治组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作为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措施,遏制住道路运输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市运管局要对照市局建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整治期间,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开展检查处罚工作,及时报市局相关整治组。整治期间发生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市局将从严按照《玉环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约谈办法》、《玉环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通报制度》和《玉环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警示制度》进行处理。
(三)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各专项整治组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既要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又要曝光反面典型;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有效应对舆情,营造专项整治行动良好氛围。加快引导推进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等先进技术应用,提升安全管理科技水平。
附件:1.“两客”运输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3.“两客一危”从业人员专项整治方案
4.“两客一危”车辆技术专项整治方案
5. 执法稽查专项整治方案
6.“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方案
7.“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措施二十条
玉环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
“两客”运输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排查班线客运、包车(旅游)客运(以下简称“两客”)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达到“查隐患、降事故、保安全”目标。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班线客运、包车(旅游)客运企业。
三、整治内容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中企业生产评估要点,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理、安全生产绩效管理等内容进行全面排查(附件1-1),对以下内容重点排查:
(一)企业许可条件的变化情况。重点排查企业人员配备情况、车辆技术等级、类型等级及数量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等是否符合许可条件;
(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台账、记录的规范性与完整性;
(三)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制定与落实。重点排查客运驾驶员聘用与管理制度、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和企业安全专项经费保障制度;
(四)企业在运输组织中存在的违反规定行为。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存在运行车辆违规超速、从业人员疲劳驾驶、运营线路和包车未按规定线路行驶、班线客车未按规定停靠上下客货、长途客车未落实实名乘车制度、长途客车未按规定进行接驳运输和包车(旅游)未执行凌晨2-5点休息制度等违规行为等;
(五)企业在动态监控中存在的违反规定行为。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存在恶意干扰、屏蔽车载卫星装置信号及篡改卫星装置数据行为、未配备足够的专职人员、动态监控人员发现车辆运行中有违章违法行为但未提醒、登记、汇总、上报、处理等。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运管局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方案要求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要周密安排,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步骤,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在启动准备阶段按照要求完成调查摸底工作(附件1-2),上报市“两客”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和市局,全面开展“两客”运输安全整治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市运管局要进一步落实“两客”运输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本辖区内的“两客”运输企业对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开展全方位的自查,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运管部门对本次行动中发现的重点违法行为要按整治要求依法严格处理,并形成长效机制。运管部门要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整改结果等情况(见附件1-3)每周报送“两客”专项整治组和市局。
(三)文明执法,严格落实工作措施。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执法检查纪律,对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详细记录,填写检查记录。检查过程务必做到规范、透明;尽量采用科技手段作为辅助检查的工具手段,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活动进行梳理排查。检查人员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平台,包括“动态监控平台”信息和“综合监管系统”信息等,分析企业历史数据,提高检查过程中的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提高检查效率,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四)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局将对“两客”企业专项整治组的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两客”运输企业专项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整治开展情况抽查部分“两客”企业。
附件1-1
“两客”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检查表
受检单位(盖章): 检查时间:
序号 |
名称 |
排查要点 |
检查情况 |
整改结果 |
1 |
经营资质 |
1.企业车辆规模、车辆技术等级、车辆类型等经营资质情况是否符合许可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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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停车场地和对停放车辆统一管理情况是否符合《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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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日常管 理工作 |
1.各项管理工作如春运等重点节假日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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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责任制制订和落实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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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会议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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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检查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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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管理台帐设立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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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管理台帐记录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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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全管理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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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技术管理机构与人员 |
1.按照《规范》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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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规范》配备专职车辆技术管理机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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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规范》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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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规范》配备专职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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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驾驶员 管理 |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聘用驾驶员审核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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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是否按《规范》要求督促驾驶员及时处理违章违法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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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是否按《规范》第23条要求建立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和驾驶员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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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车辆管理 |
1.车辆二级维护制度是否按《规范》要求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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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辆技术管理档案是否按《规范》要求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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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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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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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安排运输任务时是否按《规范》严格要求客运驾驶员执行防疲劳驾驶各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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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对于超长线路的客运车辆,是否按《规范》要求实行接驳运输并有驾驶员途中换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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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是否按《规范》要求查处客运驾驶员违反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记录,以及采取措施纠正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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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包车企业是否按《规范》要求执行凌晨2-5点停车休息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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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客运企业是否按《规范》运输组织要求和其他法律法规对规范经营要求执行各项规定,有无不按规定停靠、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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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动态监管 |
1. 企业是否按《规范》要求建立GPS、车载视频等动态监管制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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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是否按《规范》要求.配备专人、明确责任,落实动态监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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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是否按《规范》要求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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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是否按《规范》要求在车辆运行期间落实实时监控情况。动态监管中发现违规的处理情况、GPS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采取积极措施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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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全隐 患整改 |
1.企业是否按《规范》要求以文件方式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部门及组织人、参加部门及其人员、工作内容与程序、时间间隔、记录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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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是否按《规范》要求建立营运车辆、客运驾驶员、运输线路、运营过程等安全生产各要素和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和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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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是否按《规范》要求针对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有各项措施落实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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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受检单位负责人:
附件1-2
“两客”企业安全生产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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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线路名称 |
距离 (公里) |
是否正常接驳 |
车牌号 |
车型 |
座位数(个) |
车辆出厂 日 期 |
驾驶员从业时长 |
经营状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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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正常 |
报停 |
停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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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是否正常接驳”要求线路长度800公里以上车辆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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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正常接驳”、“经营状态”两栏在对应选项中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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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驾驶员从业时长”要求填写至月份。 |
附件1-3
“两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检查进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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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企业数量(家) |
排查出的隐患点(个) |
处 罚 情 况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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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及纠正(起) |
停产停业(起) |
行政处罚(起) |
处罚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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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报送。
附件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充分认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全面督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切实防范我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机构的设立。1.有无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3.是否每月召开安全例会并如实记录。
(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日常管理工作。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2.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3.企业聘用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4.企业有无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有无及时整改并通报相关的从业人员。5.企业有无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并做好车辆维护记录。
(三)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动态监控管理。1.企业监控平台是否规范使用,监控制度建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落实企业专职监控人员,是否对超速、疲劳驾驶以及故意损坏、随意关停卫星定位装置或拒不接受监管的行为及时提醒纠正和处理,并对监控到的交通违法处理率达到90%以上,有无提醒和后续处理记录。2.联网联控上线率是否达到95%以上,合格率达到92.5%以上。3.按规定配备监控人员,企业文件明确的专职监控人员应与实际人员一致。
(四)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名制和应急管理。1.是否建立运输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2.是否如实上报电子运单(人、车、货物品名)。3.企业安全事故、危险品泄漏等各类应急预案制订、演练以及抢险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经费等落实等情况,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急处置知识再培训、行车途中异常情况警觉及应急处置能力情况。
(五)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地。1.停车场地的使用证或场地租借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内。2.停车场地消防设施、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3.是否存在停车场地变更后未向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停车场地许可手续的。
具体整治内容详见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检查表(附件2-1)。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运管局要高度重视,成立危货运输专项整治组。根据整治内容,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危险货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开展风险评估。督促指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风险台账,6月底前完成。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实行“零容忍”,督促企业制定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坚决堵塞安全漏洞。
(三)严格落实责任。要督促本辖区内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注重实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通过上门检查及利用浙江运政系统等手段,加大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责令整改,并加大处罚力度。
(四)加强督导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市局将对危货企业专项整治组的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专项整治内容进行督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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