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玉环市电商换市扶持政策,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玉环市推进电商换市奖励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17〕38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18年“电商换市”奖励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是在玉环市注册的企业或单位。2018年度因发生侵权、欺诈、商业贿赂或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企业或单位,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先登录玉环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http://122.226.136.54:88/WebHall/WebIndex.aspx)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所有申报资料(网上上传的资料需要原件扫描或者复印件加盖企业红色公章,发票需单独传至发票管理),首次登录的申报单位请先注册并申请市商务局受理项目业务开通。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网上申报时项目名称按申报通知上的大类准确填写,如跨境电子商务销售渠道建设补助、应用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奖励等;项目种类按细分项目填写,如天猫旗舰店、阿里巴巴诚信通实力商家等,无细分项目则无需填写。
(三)每个企业需提供纸质资料正规复印件一式两份(无需等网上审核通过),加盖企业公章,按申报通知上要求的顺序整理好,于5月10日前送至市商务局9楼907室,地址:玉环经济开发区科技综合大楼A幢,逾期不予受理,网上未申报者不予受理纸质资料。
(四)年度内企业发生更名的,需提供工商部门批复的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五)申请金额保留至个位数。
三、各项目申报所需提供的资料
1、跨境电子商务销售渠道建设补助
(1)玉环市“电商换市”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
(2)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电子商务平台签订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合同复印件;
(4)合同相应的发票凭证复印件(发票联);
(5)合同相应的支付凭证复印件;
(6)复印件需加盖企业红色公章。
2、应用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奖励
(1)玉环市“电商换市”奖励资金申报表;
(2)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8年跨境电子商务销售明细表(附件2);
(4)与明细表相对应的订单接单、支付记录、报关单相关资料;
(5)复印件需加盖企业红色公章。
3、优质电子商务店铺奖励
(1)玉环市“电商换市”奖励资金申报表;
(2)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注册天猫、京东旗舰店及证明注册时间的相关资料;
(4)企业注册天猫、京东专卖店及证明注册时间的相关资料;
(5)企业被认定为阿里巴巴诚信通实力商家的合同复印件及网上认定截图;
(6)企业在淘宝、诚信通的皇冠信用等级截图;
(7)复印件需加盖企业红色公章。
4、企业应用境内电子商务奖励
(1)玉环市“电商换市”奖励资金申报表;
(2)企业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8年境内电子商务销售明细表(附件3);
(4)复印件需加盖企业红色公章。
5、自建电子商务平台补助
(1)玉环市“电商换市”奖励资金申报表;
(2)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在自建平台上注册进行销售的企业名单;
(4)自建平台所投入的软硬件投资清单及相应发票(发票联)和支付凭证复印件;
(5)2018年通过自建平台销售的玉环制造工业产品明细表;
(6)复印件需加盖企业红色公章。
6、电子商务园区建设补助
(1)玉环市“电商换市”奖励资金申报表;
(2)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筑平面图,并在平面图上标注各入驻企业办公区域、仓储区域以及公共区域的面积;
(4)2018年园区电子商务销售额明细表,电子商务直接销售类和电子商务配套服务类企业分别进行统计;
(5)园区入驻电子商务相关企业的入驻协议、营业执照复印件;
(6)《玉环市电子商务园区验收表》(附件4);
(7)复印件需加盖企业红色公章。
四、违规责任
申报企业和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如发现虚假材料和数据,除全额追回补助奖励资金外,今后一律取消享受“电商换市”奖励政策的资格,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五、审核要求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书式审核后统一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所需费用由市财政统一支付,申报单位不承担审核费用。
六、其他事项
各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市商务局或市财政局联系。市商务局联系人:宋美芳,电话:80757062。市财政局联系人:鲍海华,电话:87250055。
玉环市商务局 玉环市财政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