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民〔2019〕30号
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4〕158号)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修订印发〈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民民〔2018〕156号)等要求,现就2019年度我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申报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自愿申报:
(一)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内部治理有效,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健全;
(三)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社会信誉良好;
(四)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最近两个年度年检合格。
二、编制程序与要求
(一)申请、推荐。社会组织如实完整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将相关申请材料一式二份于
(二)审核、公示。申报截止后,市民政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审核,汇总形成推荐性目录的建议名单,并在玉环市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三)确认、公布。公示期满,市民政局将根据公示情况确认推荐性目录最终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其他事项
社会组织应当遵循客观、有效的总体要求,结合业务范围和年度工作安排,对照《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19年度)》,审慎选择较有经验、能力和基础的事项作为承接内容,促进服务供求对接的有效性、稳定性。
列入以前年度推荐性目录的社会组织,经审查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直接从目录中排除。
联系人:蒋依桑;联系电话:87221234。
附件: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申报表(2019年度)
玉环市民政局
附件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
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申报表(2019年度)
社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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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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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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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工作 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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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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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含手机)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10811/41293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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