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正文

玉环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团体2018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玉民〔201931

各社会团体及其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社会团体2018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8630日前经市民政局核准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均应参加年度检查,其中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按照《慈善法》的规定实行年度报告。

二、年检内容和材料

(一)社会团体2018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规定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及财务管理的情况等。

(二)年检(年报)须报送下列材料:

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2018年度)》(一式三份);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32017年度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社团需提交整改报告;

4、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

今年社会团体实行网上申报和初审。各社会团体通过登录浙江省政务网(玉环)→法人办事→按部门→市民政局→社会团体年检进行在线申报,填写年度检查有关材料,初审(部分单位实行网上跨部门联合初审)通过后打印(一式三份)连同其它材料一并上报。

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除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上的财务报告外,还应当包括年度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慈善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情况。

三、年度检查的审查形式、标准和结论

市民政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社会团体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年检结论。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一)社会团体在2018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情况良好,内部管理规范,能够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

(二)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视情节轻重,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

2、未按照章程规定时间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未按期换届的;

3、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的;

4、擅自修改章程或者未按规定申请章程核准备案的;

5、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时弄虚作假的;

6、违反证书、印章管理规定的;

7、违反或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

8、未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登记的名称开展活动的;

9、在2018年度不能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

10、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履行相应程序的;

11、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向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的;

13、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收支未纳入社会团体财务统一核算、管理的;

14、以各种形式设立小金库的;

15、出现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

16、向企业派捐索捐、强拉赞助或者强制企业入会的;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10811/41293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