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余杭区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代建制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区开展了2013年度余杭区农民多高层公寓代建单位库的年度备案工作,经报名、职能部门评审等程序,浙江城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列入2013年度余杭区农民多高层公寓代建单位库(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代建单位在各自资质范围内诚信经营,积极参与余杭区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代建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在代建库范围内通过招标择优选择代建单位,不断提高我区农民多高层公寓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我区农民多高层公寓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的健康发展。
二、代建单位确定后,各建设业主单位和代建单位必须依法签订代建合同。代建合同中应当明确代建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其可同时负责的项目个数、委托代建单位管理的标准、权限、质量、安全、造价控制、报酬、奖励惩罚、合同中止条件等内容以及其他双方权利和义务。各建设业主单位应当在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代建合同副本报区农村居民多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备案。
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试行)》(余政办〔2010〕167号)相关规定,各建设业主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和责任主体,应加强对代建单位的监督管理。代建单位应严格履行代建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代建库有效期一年:2013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19日。
附件:余杭区2013年农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库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余杭区2013年度农民多高层公寓
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库
序号 | 单位名称 | 房地产(监理)资质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1 | 浙江城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一级 | 岑政平 |
2 |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一级 | 寿柏年 |
3 | 浙江中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一级 | 杨定国 |
4 | 金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一级 | 吴王楼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9076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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