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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彻查整治火灾隐患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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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余消安委〔2013〕9号)文件决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督导组以各部门各镇街(开发区)交叉检查的形式在大会战期间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明确如下:

  一、督查时间

  督查共分8月份,9月份两轮,每一轮督查需在当月25日前完成,具体由各组组长定。

  二、督查内容

  各镇街(开发区)、各部门落实彻查整治火灾隐患百日大会战活动工作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请对照彻查整治火灾隐患百日大会战督导检查表(见附件1、附件2)。

  三、督查方式

  (一)对镇街(开发区)督查,主要通过查看台帐资料、实地核查、检查镇街(开发区)开展情况和抽查列管社会单位等方式开展。每个镇街(开发区)检查社区(农村)1个,抽查社会单位1家。

  (二)对区级部门督查主要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情况和向本级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排查整治情况。并抽查社会单位2家。

  四、督查分组

  一、部门检查镇街(开发区)

  第一组

  组 长:吕锋(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组 员:高嘉晖(区监察局)、赵申良(区司法局)

  督查对象:南苑街道、临平东湖街道

  联络员:方垒(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第二组

  组 长:徐全伟(区工商余杭分局)

  组 员:舒有良(区林水局)、沈浮(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督查对象:中泰街道、闲林街道、五常街道

  联络员:王朝丰(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第三组

  组 长:童笑田(区安全监管局)

  组 员:陈清(区卫生局)、 韩惠忠(区供销联社)

  督查对象:乔司街道、星桥街道

  联络员:邢志强(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第四组

  组 长:黄云祥(区民政局)

  组 员:陈道亮(区委宣传部)、杨扬(区科技局)、陶镕(区经信局)

  督查对象:塘栖镇、崇贤街道

  联络员:张一翔(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第五组

  组 长:周建忠(区教育局)

  组 员:冯宁根(区发改局)、俞洋阳(国土余杭分局)

  督查对象:径山镇、瓶窑镇

  联络员:马瑞(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第六组

  组 长:张建强(区风景旅游局)

  组 员:钟慧英(区交通局)、王文松(区农业局)

  督查对象:余杭街道、仓前街道

  联络员:赵雷(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第七组

  组 长:俞再国(区商务局)

  组 员:应明玉(区城管执法局)、祝铭尉(质监余杭分局)

  督查对象:百丈镇、黄湖镇、鸬鸟镇

  联络员:李辉(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第八组

  组 长:朱延风(区文广新闻出版局)

  组 员:徐晓斌(区邮政局)、王翔(区供电局)

  督查对象:余杭经济开发区、运河街道

  联络员:赵剑(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第九组

  组 长:陆春华(区住建局)

  组 员:沈利明(区民族宗教局)、胡炜良(区人力社保局)

  督查对象:良渚街道、仁和街道

  联络员:唐昀滔(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二、镇街(开发区)检查部门

  第一组

  组 长:汤宝荣(南苑街道)

  组 员:朱小辉(星桥街道)、王健(乔司街道)、吴永铨(临平(东湖)街道)、陶湘鹏(运河街道)

  督查对象:工商余杭分局、区风景旅游局、区发改局(粮食局)

  联络员:蒋栋(南苑街道)

  第二组

  组 长:董文明(崇贤街道)

  组 员:郑永平(塘栖镇)、胡勇(仁和街道)、余国生(良渚街道)、马卉(余杭经济开发区)

  督查对象:区住建局、区文广新局、卫生局

  联络员:莫春花(崇贤街道)

  第三组

  组 长:阮晓东(余杭街道)

  组 员:邵其(仓前街道)、陆俊军(闲林街道)、倪小明(五常街道)、李贤海(中泰街道)

  督查对象: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联络员:凌陈国(余杭街道)

  第四组

  组 长:陈宏(瓶窑镇)

  组 员:冯轩臣(黄湖镇)、汪鑫熔(鸬鸟镇)、叶勇(百丈镇)、裘光祥(径山镇)

  督查对象:区商务局、区安全监管局

  联络员:吴滨(瓶窑镇)

  五、相关工作

  7月21日起,彻查整治火灾隐患百日大会战工作已经进入到彻查整治阶段。各镇街(开发区)、各部门要围绕行动范围和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底数,建立档案台帐。

  根据大排查大整治“三公布”工作要求区发改局(粮食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安全监管局、区风景旅游局、工商余杭分局等部门应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并向本级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排查整治情况,同时在互联网名公布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督查情况。请区发改局(粮食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安全监管局、区风景旅游局、工商余杭分局等部门,于8月19日前将各部门信息联络员名单(附件3)报送至区消安委办公室,并于每月23日前将各部门排查整治情况(附件4)报送至区消安委办公室(传真:89283081)。其他部门要做好彻查整治阶段相关工作汇总,并收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报送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各督查组联络员要主动联系相关街道(开发区)、部门,分别于8月25日、9月25日完成督查任务。各组具体督导时间由各督导组自行协调决定,车辆由组长单位安排,并将督导情况汇总报区消安委办公室汇总(联系人:钭池静;联系方式:89260619;传真:89283081)。

  (二)各镇街(开发区)、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彻查整治火灾隐患百日大会战期间工作经验,要求内容全面、数据确凿、事例翔实,以促进下一阶段消防工作的开展。区发改局(粮食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安全监管局、区风景旅游局、工商余杭分局等部门要确立专人联络此项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三)各地要结合彻查整治火灾隐患百日大会战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台帐准备工作,形成专项档案,供考核组查阅。

  
 

  附件:1.彻查整治火灾隐患百日大会战行业部门督导检查表

     2.彻查整治火灾隐患百日大会战镇街(开发区)督导检查表

     3.部门联络员名单

     4.行业、部门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余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3年8月20日

  
 

  

  附件1 

  彻查整治火灾隐患百日大会战行业部门督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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