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动态覆盖和作用发挥,按照《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实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双报双推”制度的通知》(杭民发〔2013〕78号)的要求,现就报送社会组织党建“双报双推”制度落实情况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双报双推”工作,动态维护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台帐。2012年8月底前注册登记并已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社会组织上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表》(见附件1);2012年8月以后新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上报《新注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申报表》(见附件2)。
二、落实党建联络员制度,加强与各社会组织党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及时发现和应对组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党建联络员;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或属地党组织指定一名党建指导员作为党建联络员。
请各社会组织主动向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或属地党组织汇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做好工作的对接,认真填写《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表》、《新注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申报表》和《党建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3),于9月30日前报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
联系电话:86244045 社会组织党建QQ群:314059865
附件:1、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表
2、新注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申报表
3、党建联络员登记表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13年9月3日
附件1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表
社会组织名称 |
| 社会组织类型 | □社 会 团 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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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工作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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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专职工作人员数 |
| 其中兼职工作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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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业务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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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工、青、妇组织情况 | □已建立工会组织 □已建立共青团组织 □已建立妇女组织 | |||||||||||||
党建工作基本情况 | ||||||||||||||
党员人数 |
| 专职工作人员中党员数 |
| 兼职工作人员中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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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党建指导员 | □有 □无 | 党建指导员姓名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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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栏目由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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