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浙财教〔2013〕1号)和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余教〔2013〕49号)精神,做好2013学年中职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学费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各校实际收取的学费执行。
各民办学校对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按每生每学期1000元标准免收学费,高出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由区财政根据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数对民办学校按每生每学期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免费标准每学年核定一次。学校通过《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免学费模块提交分专业免学费标准。同时需上交纸质《分专业免费标准审批表》(附件1)和物价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收费审核批复文件或收费许可证,教育局依据上报材料审核确定。按照常规标准执行收费的(重点职高学费每学期1000元,一般职高学费每学期750元)免交物价部门核定材料。如有与外校联办专业并按对方学校标准进行收费的,除需要提供对方学校所在地物价部门出具的核定材料外,还必须提交经双方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或备案的联合办学协议。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简称五类生)和家庭年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按月发放。
3.申请、认定:
(1)第一学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9月10日前向所在学校提交《余杭区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五类生需提交如下五种证明材料之一:有效期内的低保证(含《困难家庭救助证》)、福利机构监护对象证明、革命烈士子女证明、五保供养对象证明、残疾学生残疾证,高一、二年级连片地区学生需提交户口本,原件核对无误后归还,复印件由学校收取报区教育局存档。低收入家庭学生需村、社区(街道)签署意见并盖章。
学校初审,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经学校公示后上报区教育局。
学校通过《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国家助学金名单,教育局审核确认。以后每月25日前通过助学金模块提交当月增加、减少名单,教育局审核确认。
(2)第二学期:
困难生审核结果同一学年内有效。第一学期已审核通过的困难生,只要正常在校(含区内中职转学学生),第二学期予以认可。
三、校内人民助学金
公办学校按生均100元的标准发放到学校,用于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学校制定。
四、资助工作日程安排
1.9月10日前完成
①余杭区中职资助结余统计表(附件3)(书面稿、电子稿各一份);
②提交分专业免费标准审批表;
③全国中职系统:毕业生信息提交与审核;
④困难生向学校提交《余杭区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件。
2.9月20日前完成
①学校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并盖章,确认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并校内公示;
②省中职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审核各专业学费标准;
3.9月23日前完成
①省中职综合管理系统:学生学籍信息录入、新生照片采集;
②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材料上报;
③上报余杭区中职资助学期初报表(附件4)(书面稿、电子稿各一份);
4.9月24日-27日完成
省中职综合管理系统:免学费学生信息维护、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维护、免学费受助学生信息提交、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提交。
5.9月28日完成省中职综合管理系统免学费名单、国家助学金名单数据审核(由于时间紧,系统需查重审核等耽搁,故尽量提前完成)。
6.12月15日前,学校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并将《余杭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清单》(附件5)(须校长签字)复印后报区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备案。
五、注意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职业学校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制度,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职业学校学生成长的关怀与支持,各校要进一步明确树立“校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根据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2.确保资金落实。助学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及时发放给对应学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和挪用,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各学校要切实做好专项基金的审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同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3.国家助学金必须通过“中职卡”发放,不得现金发放,也不得抵扣学费及其他费用。助学金每学期750元,分月打卡。遇中途离校的学生,自离校次月起停发助学金。每学期结束,学校必须如实统计好结余款报教育局,教育局在下一学期资金审核时予以抵扣。
4.做好基础工作。各校要指定专门人员,进一步维护好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按照规定的要求、程序和时限做好各类数据上报工作。同时必须做好各类书面凭证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可查、可控、可验。
5.余杭区卫生进修学校自行操作,主管部门监督和检查。
6. 联系人:徐萍联系电话:89161355 地址:临平景山路82号304室。
附件:1.分专业免费标准审批表
2.余杭区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余杭区中职资助结余统计表
4.余杭区中职资助学期初报表
5.余杭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清单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13年9月2日
附件1:
分专业免费标准审批表
学校名称(盖章): 填报人: 时间:
专业名称 | 适用年级 | 学费标准 | 代管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除常规学费标准(普通职高750,重点职高1000元)外,其他收费项目均需附收费依据文件的复印件。
附件2:
余杭区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学期: 申请日期: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
年级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
专业及班级 |
| 家庭详址 |
| ||||||||||||||||||||||||
家 庭 成 员 | 姓 名 | 关系 | 月收入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家庭困难类型 | 低保家庭子女( ) 《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学生( ) 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 ) 革命烈士子女( ) 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 ) 残疾学生( ) 连片地区( ) 低收入家庭( ) | ||||||||||||||||||||||||||
申请理由 |
申请人签名: 监护人签名:年月日 | ||||||||||||||||||||||||||
村、社区证明意见(如有书面证明,请贴在反面) |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
班主任签字: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教育局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低收入家庭申请国家助学金需填写申请理由、村社区(街道)签署意见并盖章。
2.请把《低保证》、《困难家庭救助证》、第二代《残疾证》(需学生本人)等相关证件、连片地区学生户口本的复印件由学校验证盖章后附在申请表的背面。
附件3:
余杭区中职资助结余统计表(2013上半年) | |||||
学校(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身份证号 | 学生姓名 | 资助类别 | 金额(元) | 未发原因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合计: | |||||
|
|
|
|
|
|
| 合计金额(大写): |
|
附件4:
余杭区2013年秋季中职学生资助统计表 | ||||||||||
|
|
|
|
|
|
| ||||
学校(盖章): |
|
| 填表日期: | 2013年 月 日 | ||||||
统计项目 | 资助标准 | 学生人数 | 享受金额 |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合计人数 | |||||||
学生总数 | ── |
|
|
|
|
| ||||
免学费 | 1000 |
|
|
|
|
| ||||
75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助学金 | 五类生 | 750 |
|
| ── |
|
| |||
贫困生 |
|
| ── | |||||||
连片地区 |
|
| ── | |||||||
|
|
|
|
|
|
| ||||
注:本表数据必须和详细学生名单表对应。 |
杭州市余杭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册 | |||||||||||||
学校(盖章): |
|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户籍性质 | 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年级 | 班级 | 专业名称 | 电子注册学籍号码 | 免学费金额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
8 |
|
|
|
|
|
|
|
|
|
|
| ||
9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9068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