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3〕2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物价局
2013年10月11日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工业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收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和专业服务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按照《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省监察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及相关中介机构清理工作的通知》(浙监明电〔2013〕1号)要求,现就规范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收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后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收费按项目年综合能耗分档累进计费,基准收费标准如下:
项目年综合能耗(吨标煤)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9061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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