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已由城区防汛办修订,经区防指审核批准,现予以公布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3年10月18日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更好地组织开展临平城区的防汛排涝工作,确保城区的正常运行,根据《杭州市余杭区防汛防台抗旱抗雪应急预案》,结合临平城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余杭区临平城区防汛排涝工作。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城区防汛排涝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下单独设立城区防汛排涝办公室(以下简称城区防汛办),负责指挥、组织城区防汛排涝险情处置工作。
城区防汛排涝办公室由区城管局局长朱根祥任主任,区政府应急办、区公安分局、区林水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国网区供电公司、区气象局、临东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单位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
(二)职责任务
城区防汛办:在区防指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临平城区防汛排涝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城区防汛排涝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城区防汛排涝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编制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组织开展城区防汛排涝应急处置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及时掌握防汛排涝应急处置工作动态。
区政府办(应急办):负责汇总城区防汛排涝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协调相关事宜,督促、检查区政府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部队、武警参与城区防汛排涝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事宜。
区林水局:负责城区相关河道水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负责城区雨情、水情和防洪抢险信息处理,提供洪水预报调度和防汛排涝应急救灾技术方案;负责涉水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区城管局:负责城区“七横七纵”主干道路的防汛排涝应急处置和雨水管道疏浚清淤、城区三个立交泵站运行、维护、应急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雨量的监测与预警,及时发布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预警,向城区防汛办提供有关气象信息。
区公安分局:负责城区交通秩序的组织指挥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保障各级防汛指挥车辆、抢险车辆通行;利用交通监控系统,及时收集、监测主要路段的水浸及交通情况,并向市民发布出行及驾车指引。
区住建局:负责水景公园、临平山公园的防汛排涝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污水管网的检查,汛期加强对禾丰港、梅堰港的巡查,做好污水泵站的维护,配合城区防汛办及时开闸放水。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周边交通道路的防汛排涝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抢修水毁道路、桥梁,全力保障城区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任务;负责协调公交公司根据灾情进行必要的调整。
国网区供电公司: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保障电力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及时组织抢修电力受损线路。
相关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指挥、协调辖区范围内防汛排涝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本应急预案制订完善各自的防汛排涝应急方案。
四、应急准备
防汛排涝工作必须立足主动、早动,坚持预防和抢险并重,在思想上、组织上、物料上,切实做好防汛排涝的应急准备工作。
培训:城区防汛办每年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开展防汛排涝应急处置工作培训;各成员单位相应依据各自的防汛排涝应急处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单位内部包括养护企业人员在内的防汛排涝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演练:城区防汛办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所有各成员单位参加的临平城区的防汛排涝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城区防汛办的统一部署并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在汛期来临之前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演练。
检查:城区防汛办在每年汛期来临前组织专项检查,对各成员单位防汛排涝应急处置物资、设备、人员等准备情况进行对照检查,排查问题、落实整改;各成员单位相应对本单位防汛排涝应急处置物资、设备、人员等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城区防汛办。
五、汛情分级响应机制
(一)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城区防汛办根据区防指的指令,启动Ⅳ级防汛排涝应急响应。召开防汛排涝紧急会议,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对防汛排涝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及时将城区防汛排涝工作情况上报区防指。
2.区林水局要加强对城区上塘河、西渠河等主要河流水情的监测,视情做好洪水调度的前期准备工作。
3.区气象局要加强降雨动向和影响范围的分析和预测,并向城区防汛办报告。
4.区公安分局要密切监测城区各主要路段的水浸及交通情况,做好疏导交通的准备。
5.区城管局要及时做好城区主要道路、下沉隧道、城市桥梁等地表排水工作;通过数字城管视频监控系统对城区内积水情况、城市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并及时将出现的问题报告城区防汛办。
6.区交通运输局要及时做好城区周边交通公路(包括桥梁、隧道)的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7.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城区其他道路和低洼易浸地区的民居、仓库、停车场、地下室等采取防御措施,以防水淹。
8.其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防汛工作。
(二)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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