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余杭区爱国卫生、建设健康城区工作任务书的通知》(余政办〔2013〕166号)文件要求,结合杭州市2013年城区爱国卫生和建设健康杭州工作任务考核办法,区爱卫办制定并印发《2013年全区爱国卫生、健康城区工作考评办法》,具体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评内容
余政办〔2013〕166号文件明确的各镇、街道,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经济开发区塘南办事处、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和区属各部门(单位)的爱国卫生、建设健康城区工作任务。
二、考评办法
根据各镇、街道、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经济开发区塘南办事处、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和区属各部门(单位)爱国卫生、健康城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省级卫生区复评,深化爱国卫生创建活动,巩固发展杭州市“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成果,以及爱国卫生工作在机制、制度、技术创新上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进行综合考评。
(一)工作任务得分:2013年爱国卫生、健康城区工作任务总分为100分,其中共性任务70分,分类任务30分。
1.共性任务:
(1)各镇、街道按照《2013年全区爱国卫生、健康城区共性任务评分标准》进行考评。其中第六项日常管理,将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情况,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和区爱卫办每季度监督检查结果,以及各类抄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2)区属各部门(单位)按照《2013年区有关部门爱国卫生、健康城区共性任务评分标准》进行考评。
2.分类任务:
各镇、街道,区属各部门(单位)分别按照《2013年全区爱国卫生、健康城区分类任务评分标准》、《2013年区有关部门爱国卫生、健康城区分类任务评分标准》进行考评。
(二)附加(减)得分:为激励各镇、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钱江经济开发区、良渚遗址管理区和区属各部门(单位)在卫生创建、建设健康城区、改水改厕、除四害、健康教育等爱国卫生各项工作的机制、制度和技术上的创新及取得的成效,年终考评时按照《2013年全区爱国卫生附加(减)评分标准》加分,限加10分。反之,由于领导不力,对全区及当地爱国卫生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或由于工作不力,完成任务质量不达标的,则减分,限扣10分。
三、考评等次
(一)年终考评设优秀、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四个等次:
各镇、街道与区属各部门(单位)分别进行考评,工作任务考评满分为100分,创新创优项目加分另计。总分在95分(含)以上为达标,其中镇、街道与区属各部门(单位)前三位,共六名为优秀;90分(含)以上为基本达标;90分以下为不达标。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终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1.共性任务或分类任务分值未达到95分;
2.爱国卫生工作被省、市、区爱卫会通报批评;
3.卫生镇、街道被撤消荣誉称号;
4.未完成卫生创建、灭鼠灭蟑先进城镇复查、农村改水改厕任务。
(三)有下列几个方面情况之一者,年终考评时为不达标:
1.当年发生重大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2.当年发生水源性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
3.当年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附件1:2013年全区爱国卫生、健康城区共性任务考评标准
附件2:2013年全区爱国卫生、健康城区分类任务考评标准
附件3:2013年区有关部门爱国卫生、健康城区共性任务考评标准
附件4:2013年区有关部门爱国卫生、健康城区分类任务考评标准
附件5:2013年全区爱国卫生、健康城区工作附加(减)评分标准
杭州市余杭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3年11月20日
附件1:
2013年全区爱国卫生、健康城区共性任务评分标准
验收项目 | 评分标准 | 验收办法 | 分值 | 得分 |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 深入贯彻《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和《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得2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社区、村和职能部门,并建立检查考评机制得1分;建立健全镇(街道)爱卫会组织,落实爱国卫生专门工作人员和经费得2分。 | 查阅资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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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卫生创建工作 | 结合省级卫生区和卫生镇(街道)复查,全面开展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建筑(拆迁)工地、“八小”行业和社区(单位)卫生整治活动得5分;加强创建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基层爱国卫生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得2分;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抄告整改机制,对各级抄告单位及时处理并整改到位的得1分;督促各级卫生村、社区(单位)荣誉上墙,巩固卫生镇(街道)、卫生村(社区、单位)创建成果得2分。 | 查阅资料 日常督查 调研考核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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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村改水改厕 |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大无害化卫生厕所推进力度,卫生厕所和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到100%得2分;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监测抽检合格率100%得1分;加强对农村生活饮用水工程的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管网改造提升和消毒设施建设,得1分;农村集中式供水厂(站)自来水消毒设施到位率达到100%得1分;水质余氯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得1分;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两侧500米内无露天粪缸、棚厕和生活垃圾得1分。 | 查阅资料 日常督查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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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病媒生物防制 | 落实除“四害”工作人员和经费,得1分;定期组织开展以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的除“四害”活动,掌握辖区内“四害”孳生地情况,得2分;推行公共场所除“四害”社区亮牌服务和“灭鼠屋”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环境除“四害”市场化运作监督和考核制度得1分;依法加强对各类单位除“四害”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落实社区、单位、农贸市场、建筑(拆迁)工地、“八小”行业经营单位除“四害”工作得1分;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工作得1分。 | 查阅资料 日常督查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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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项目 | 评分标准 | 验收办法 | 分值 | 得分 |
5.健康促进与教育 | 实施《“健康余杭”十二五规划》,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网络,完善慢性病管理俱乐部等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得1分;组织开展家庭健康管理员培育,培育50名以上得1分;强化重点疾病宣传,组织开展公民健康素养巡讲和健康技能比武等活动,得1分;积极开展健康单位创建,得1分;开展无烟单位创建,举办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得1分;村(社区)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两月或每季更换,得1分;“健康余杭台帐资料”及时收集、归类、完整得1分。 | 查阅资料 日常督查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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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常管理 | 1、开展第25个“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做到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落实,动态保洁;“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车辆停放整齐,无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堆乱放、乱涂乱写,环卫设施齐全、整治到位,得6分。 2、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和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的环境卫生管理,做到环卫设施完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露天粪缸、简易棚厕,无散放家禽家畜,蚊蝇少见得5分。 3、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的卫生管理做到围栏作业、净车出场、物料堆放整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日产日清,民工宿舍、食堂卫生、工地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除四害工作落实得3分。 4、河道卫生管理做到保持河道两岸整洁,无堆积垃圾、杂物,河面无漂浮物、无蚊子孳生,得3分。 5、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到位,切实落实环境清扫保洁,摊位垃圾桶装,垃圾及时清运,严禁场外设摊,除四害实行PCO运作,控制“四害”密度,得3分。 6、“八小”行业证照齐全、生产经营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持证上岗,食具和公共物品消毒措施落实,除四害工作落实,基本无“四害”发现得5分。 | 查阅资料 日常督查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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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爱国卫生督查 | 市、区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每季度检查结果、区爱卫办督查、义务监督员督查结果按7分折算,各类抄告整改率按3分折算。 | 组织实地暗查,参考各类抄告整改落实情况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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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3年全区爱国卫生、健康城区分类任务评分标准
镇、街道 | 评分标准 | 验收办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临平东湖街道 | 1、通过省级卫生区和省级卫生街道复查,通过全国“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验,得15分。 2、继续开展公共环境除“四害”市场化运作,得2分;依法加强辖区内除“四害”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得2分,每季度上报得1分。 3、新增三格式无害化户厕100座,得3分。 4、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得2分。 5、培育杭州市或余杭区健康单位1家,得2分。 6、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两月更换一次,1年6期,得3分。 | 查阅资料 日常督查 | 30 | |
南苑街道 | 1、巩固省级卫生街道成果,持续开展建设健康城区工作,通过省级卫生区复查和全国“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验,得17分。 2、积极开展公共环境除“四害”市场化运作,得2分;依法加强辖区内除“四害”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得2分,每季度上报得1分。 3、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得3分。 4、培育杭州市或余杭区健康单位1家,得2分。 5、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两月更换一次,1年6期,得3分。 | 查阅资料 日常督查 | 30 | |
星桥街道 | 1、巩固省级卫生街道成果,持续开展建设健康城区工作,通过省级卫生区复查和全国“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验,得17分。 2、积极开展公共环境除“四害”市场化运作,得2分,依法加强辖区内除“四害”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得2分,每季度上报得1分。 3、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得3分。 4、培育杭州市或余杭区健康单位1家,得2分。 5、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城区范围每两月更换一次,1年6期,得3分。 | 查阅资料 日常督查 | 30 | |
镇、街道 | 评分标准 | 验收办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余杭经济 开发区 |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建设健康城区工作,通过省级卫生区复查和全国“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验,得15分。 2、积极开展公共环境除“四害”市场化运作得2分,依法加强辖区内除“四害”工作的日常 监督检查得2分,每季度上报得1分。 3、年内新增三格式无害化户厕100座,得3分。 4、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得2分。 5、培育杭州市或余杭区健康单位1家,得2分。 6、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1年4期,得3分。 | 查阅资料日常督查 | 30 | |
瓶窑镇 | 1、巩固深化国家卫生镇成果,加强农贸市场内部管理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得13分。 2、积极开展公共环境除“四害”市场化运作得1分,依法加强辖区内除“四害”工作的日常 监督检查得1分,每季度上报得1分。 3、通过“灭鼠先进镇”复查,得2分。 4、年内新增三格式无害化户厕600座,得3分。 5、培育杭州市或余杭区健康单位1家,得2分。 6、完成年度健康镇试点工作任务,得5分。 7、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城区范围每两月更换一次,1年6期,得2分。 | 查阅资料日常督查 | 30 | |
余杭街道 | 1、巩固深化国家卫生镇成果,加强农贸市场内部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得17分。 2、积极开展公共环境除“四害”市场化运作得2分,依法加强辖区内除“四害”工作的日常 监督检查得2分,每季度上报得1分。 3、年内新增三格式无害化户厕200座,得3分。 4、培育杭州市或余杭区健康单位1家,得2分。 5、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城区范围每两月更换一次,1年6期,得3分。 | 查阅资料 日常督查 | 30 | |
镇、街道 | 评分标准 | 验收办法 | 应得分 | 实得分 |
塘栖镇 | 1、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通过省级卫生镇复查,得14分。 2、积极开展公共环境除“四害”市场化运作得2分,依法加强辖区内除“四害”工作的日常 监督检查得2分,每季度上报得1分。 3、在建成区范围内的居民区、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各推广建设“灭鼠屋”100座,得3分。 4、年内新增三格式无害化户厕100座得3分。 5、培育杭州市或余杭区健康单位1家,得2分。 6、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城区范围每两月更换一次,1年6期,得3分。 | 查阅资料 日常督查 | 30 | |
良渚街道 | 1、落实长效管理措施,通过省级卫生镇复查,得15分。 2、积极开展公共环境除“四害”市场化运作得2分,依法加强辖区内除“四害”工作的日常 监督检查得2分,每季度上报得1分。 3、年内新增三格式卫生户厕300座,得3分。 4、创建2个市级卫生村,得2分。 5、培育杭州市或余杭区健康单位1家,得2分。 6、在建成区范围内的居民区、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各推广建设“灭鼠屋”100座,得3分。 | 查阅资料 日常督查 | 30 | |
仓前街道 | 1、巩固深化省级卫生镇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得17分。 2、积极开展公共环境除“四害”市场化运作得2分,依法加强辖区内除“四害”工作的日常 监督检查得2分,每季度上报得1分。 3、年内新增三格式无害化户厕50座,得5分。 4、培育杭州市或余杭区健康单位1家,得3分。 | 查阅资料日常督查 | 30 | |
闲林街道 | 1、巩固深化省级卫生镇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得17分。 2、积极开展公共环境除“四害”市场化运作得2分,依法加强辖区内除“四害”工作的日常 监督检查得2分,每季度上报得1分。 3、年内新增三格式无害化户厕200座,得5分。 4、培育杭州市或余杭区健康单位1家,得3分。 | 查阅资料日常督查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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