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中心、大队、所:
现将《国土余杭分局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2013年11月10日
为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国土系统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年底前集中两个月时间,通过全面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自查整改、切实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集中处理一批国土资源信访问题、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深化推进“阳光国土”工程,努力破解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征地维权难、农民建房难、信访化解难问题,着力提升国土资源部门服务群众的能力,着力提升群众对国土资源系统的满意度,着力提升国土资源部门的整体形象。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努力实现六个方面目标:一是征地管理工作更加规范,被征地农民权益维护更加到位。二是完善农民建房管理,农民建房难问题得到有效破解。三是一批国土资源信访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年底前力争实现 2013 年前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 100%。四是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更加完善,耕地保护责任更加落实。五是群众参与、监督国土资源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公开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六是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精神状态持续改善,群众对国土资源系统满意率逐步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做好征地自查清理和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土地督察总督办及省市国土部门部署和要求,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自查清理和整改工作,纠正征地中补偿安置不到位、非法侵占农民集体土地等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修改、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政策文件,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一是开展“再排查”。再次组织对 2012 年以来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以及 2012 年以前批准 2012 年以后具体实施征地的补偿安置情况,对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文件进行自查清理。二是做好整改及迎检工作。针对自查清理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认真组织整改。对已批准土地征收但补偿安置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征占土地侵害农民权益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文件予以废止、修订。做好迎接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专项督查验收准备工作,确保通过验收。
(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完善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建房用地实际需求,着力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一是开展农民建房需求摸底调查。组织开展农民建房用地需求情况摸底调查,建立村级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台账,组织镇(街)、村(社区)制订 2014 年度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计划。二是完善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制度。围绕农村村民建房适用范围和审批权限、基本原则和建房标准、规范建房审批、加强监督管理、加强预防和查处违法建房等方面,规范农民建房用地管理。三是明确农民建房审批具体流程。在出台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制度基础上,研究实施细则,明确农民建房审批工作的具体工作流程。
(三)开展信访问题集中处理。开展侵害农民合法权益信访问题集中清查化解、国土资源信访案件集中化解督办等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一是开展侵害农民合法权益信访问题集中清查化解工作。组织开展对征地程序不到位、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等侵害农民合法权益问题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及上级国土部门提供的信访问题线索,按照信访积案化解标准和要求进行化解。二是开展信访案件集中化解工作。省市区三级联动,开展积案化解和侵害农民合法权益信访件督办活动,按照省厅关于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标准,逐案进行化解,力争实现 2013 年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100%。三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制订完善领导下访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参与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联络员制度等。完善信访工作考核制度,使信访工作考核更加科学、合理。
(四)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助农增收工作要求,完善推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建立有效的耕地保护利益调节机制,调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一是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政策。根据省市有关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相关政策意见。二是深化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设试点。推进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落实补偿资金筹措渠道。三是开展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设评估调研。完成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工作自查自评,梳理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围绕“钱从哪里筹、钱往哪里补、补给谁、怎么补”等方面,开展一次综合性的调研,提出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建议。
(五)深化推进“阳光国土”工程建设。围绕“实现国土资源配置市场化、公开化”目标,进一步深化和推进“阳光国土”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制度,着力构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从源头上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推进阳光征地,进一步落实征地“五公开、一上墙”制度,参照省厅《征地文书参考格式》制定《征地文书格式》。二是落实阳光规划,按要求抓好阳光规划建设标准落实。三是实施阳光执法按照省市有关阳光执法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出台阳光执法建设实施细则。四是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加强对重要任务、重点问题及工作薄弱环节的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争取区级层面成立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国土、监察、财政、人力社保、农业、民政及各镇街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局级层面,成立局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高伟兴任组长,陈勇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大队、所负责人为成员。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俊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照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及时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汇总、收集行动进展情况。各科室、中心、大队、所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制订工作计划,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二)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制订工作台账,及时收集、统计行动进展情况。开展领导干部走乡进村入户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督查,指导开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帮助做好助农增收服务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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