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办、中心、公司:
《良渚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守则》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
2013年12月12日
良渚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守则
为进一步规范良渚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水平,根据街道工作实际,现由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和良渚街道办事处共同编制本守则。
一、地质灾害现状
近年来,随着良渚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农民建房、低丘缓坡开发等工程活动的开展,地质灾害偶有发生。据调查,全街道81.9%的面积为地质灾害不易发区,低~高易发区占18.1%,全街道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个,威胁25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精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点面结合、动态管理、预防为主、科学防范”的防治原则,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作为基层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逐步健全“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和群测群防员”三者之间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
1、工作总则。在余杭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街道办事处主任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街道班子成员实行“挂点联区”制度,对各自联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负责。
2、动态管理。在区国土、建设、交通、水利、教育等部门的配合下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每年汛期前组织地质灾害排查,及时注销、调整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并报国土余杭分局备案。
3、应急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情况,编制良渚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隐患点防灾预案,及时向社会公布;组织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储备抢险救灾物资,落实避灾场所,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良渚街道办事处定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地质灾害隐患标识牌的安装工作。
4、两卡发放。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隐患点防灾预案,制作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明白卡标明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位置、类型、范围和受威胁对象,以及预警信号、人员撤离和转移路线、避灾场所、应急联系方式等。
5、群测群防。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组织工作。确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与有关村委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
6、预报预警。及时将国土余杭分局和区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送村委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和有关单位。
7、巡查应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的巡回检查,发生灾情或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维护社会秩序,做好群众应急转移工作,必要时可强行组织撤离。
8、信息报告。做好地质灾害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发生灾情或险情第一时间报国土余杭分局和区政府;强降雨或连续降雨等重点防范期,及时统计汇总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并及时报国土余杭分局。
9、工程治理。组织实施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和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项目完成后,报国土余杭分局组织竣工验收。编制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方案,与村(居)民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做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方案具体落实工作。
10、农民建房。在良渚街道易发区内农民建房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合理选择建房区域,督促做好防护措施。
(二)村民委员会
1、群测群防。按照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建立村级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小组,协助街道办事处确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并与群测群防员签订工作责任状。
2、调查排查。协助国土余杭分局等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做好地质灾害调查排查工作。
3、巡回检查。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监测记录,将巡查监测记录定期报街道办事处。
4、应急处置。发生灾情或险情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和国土余杭分局上报情况,按照上级命令,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灾。危急时,直接组织群众迅速避灾自救。
5、政策处理。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政策处理和避让搬迁工程群众思想动员工作。
6、宣传教育。熟练掌握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中各项内容,通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使受威胁群众熟悉避险明白卡中的各项内容。
(三)群测群防员
1、学习宣传。学习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知识,熟悉、了解、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情况,协助街道办事处、国土余杭分局进行防治知识宣传。
2、监测记录。定期开展巡查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3、信息报送。定期向村委会报送监测记录,同时做好原始记录的保存。
4、应急处置。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发布预警信号,疏散危险区内群众,并协助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同时迅速上报灾情和险情。
5、管理维护。负责对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和治理工程设施的管理和保护。
四、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计划
月份 | 工作内容 | 责任人 |
1-2月 | 利用春节外出人员回归的时机,会同国土余杭分局编制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 | 褚慧君 王学兵 |
2-3月 | 1、会同国土余杭分局等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排查工作,调整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年度重点巡查区,并及时告知各有关村委会。 2、修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隐患点防灾预案,在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村委会公布。 | 陈国荣 陈仙荣 王学兵 |
4月 | 1、检查发放明白卡。 2、调整确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与有关村委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 | 郭欣玮 |
5-6月 | 梅雨期间,组织开展巡查,发现险情,第一时间报告国土余杭分局,并及时处置。 | 陈国荣 陈仙荣 |
7月 | 1、对梅雨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小结,梳理存在的问题,再检查群测群防体系。 2、组织应急演练。 | 郭欣玮 陈国荣 |
8-9月 | 台风期间,组织开展巡查,发现险情,第一时间报告国土余杭分局,并及时处置。 | 褚慧君 陈国荣 |
10-11月 | 1、对台风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小结,梳理存在的问题; 2、对新发生地质灾害点组织治理或避让搬迁。 | 陈国荣 王学兵 |
12月 | 总结、评比。 | 郭欣玮 |
附件:
1、良渚街道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制度
2、良渚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
3、良渚街道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工作制度
4、良渚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三查”制度
5、良渚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信息报告制度
6、良渚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7、良渚街道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台帐工作制度
附表:
1、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
2、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
3、地质灾害隐患监测记录表
4、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终点巡查区巡查记录表
5、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速报表
6、地质灾害成功避让速报表
7、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8、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台帐
附件1:
良渚街道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制度
一、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编制完成良渚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
二、每年汛期前,应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进行对照检查,并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巡查区的变化情况和相关责任人的调整情况相应调整预案。
三、良渚街道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应范围、工作原则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
3、预防和预警机制;
4、应急响应;
5、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通讯与信息传递,宣传与培训等);
6、灾后处置。
四、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本情况(位置、类型、体积、规模和稳定性等);
2、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对象、范围;
3、重点防范期;
4、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5、预警信号和发布人;
6、防灾示意图和人员撤离路线图;
7、地质灾害防灾和应急抢险组织。
五、预案制定后,良渚街道办事处要向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村委会和群众公布,督促执行责任人抓紧落实具体工作。
六、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适时报国土余杭分局备案。
附件2:
良渚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
一、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防范责任单位发放《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以下简称防灾明白卡),对受威胁群众发放《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以下简称避险明白卡)。
二、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样式见附表1、2。防灾明白卡由街道办事处会同国土余杭分局发放给各责任单位、村委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避险明白卡由街道办事处会同村委会、群测群防员发放给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每户一张。
三、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实行备案制。所有发放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必须造册登记,并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备案。
附件3:
良渚街道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工作制度
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基础力量,接受街道办事处管理,与街道办事处每年签订工作合同,按合同要求完成监测工作任务。
二、群测群防员在当地村委会领导下,参加巡查监测小组,做好日常巡查监测工作。
三、确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时,应选择具有一定文化基础,责任心强和长期在当地生活,对当地环境较为熟悉的人员。
四、群测群防员应达到“四应知”和“四应会”。
(一)“四应知”。应知辖区内灾害点和重点巡查区数、具体地点、灾害规模、影响户数与人数;应知转移路线和具体应急安置地点;应知隐患发生变化时如何上报;应知各监测阶段的时间与次数。
(二)“四应会”。应会在隐患点的主要位置设置监测标尺和标点,实施监测;应会3种以上简易监测法,利用简易监测工作进行测量;应会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并作出初步判断;应会采取措施进行临灾时的应急处置。
五、街道办事处对群测群防员统一配备卷尺、手电、雨具、口哨(铜锣)等工具,并每年检查更新。
六、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巡查监测工作。晴天应每周巡查监测二次以上;雨天应每天巡查监测二次以上;如遇恶劣天气(持续降雨或短时强降雨)应随时巡查监测。
七、群测群防员每次巡查监测应仔细观察,认真做好记录(附表3)。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八、当发现临灾前兆或出现险情时,及时发布预警信号,立即向街道办事处和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报告情况,组织危险区内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
九、群测群防员应积极协助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维护和保护好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有效从群众中收集地质灾害(隐患)的活动信息。
十、地质灾害监测记录本由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统一印制。每年12月份由街道办事处对本年度监测记录本进行收集汇总,并于次年1月15日前统一交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进行监测分析和存档。
附件4:
良渚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三查”制度
一、汛前排查
(一)时间:每年2月15日至3月5日。
(二)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国土余杭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等。
(三)排查的范围:辖区范围。
(四)排查的主要内容:(1)对辖区范围内地形、地貌的变化情况进行排查;(2)对已有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3)对重点巡查区、人口集聚区、重要设施周边进行重点排查;(4)对排查出来的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登记造册,要确定监测人及责任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预案;(5)调整年度重点巡查区。
(五)3月15日前将排查结果上报国土余杭分局备案。
二、汛中巡查
(一)时间: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
(二)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国土余杭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等。
(三)排查的范围:辖区范围。
(五)巡查主要内容:(1)实地查看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的变化情况,并检查监测记录;(2)检查群测群防责任的落实情况;(3)检查“两卡”(防灾明白卡与避险明白卡)的发放情况(附表4)
(六)原则上每月组织巡查一次,连续降雨或短时强降雨期间,应不间断组织巡查。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重大险情要一事一报。
三、汛后核查
(一)时间:每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
(二)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
(三)核查对象:辖区内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四)核查的主要内容:(1)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对照汛前的排查情况。将汛期以来的变化情况逐一记录,视情况调整群测群防监测手段及密度。(2)核查群测群防工作是否落实,对监测人员进行调整。
(五)11月25日前将核查结果上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六)根据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并评选优秀工作人员和群测群防员。
附件5:
良渚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信息报告制度
一、地质灾害信息报告范围
发生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成功避让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工作情况。
二、地质灾害信息报告时限
1、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街道办事处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上报国土余杭分局(附表5)。
2、成功避让地质灾害,街道办事处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国土余杭分局(附表6)。
3、台风影响期间,街道办事处应于每日9时和15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报国土余杭分局;其他时期的强降雨或连续降雨期间,街道办事处应于每日15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报国土余杭分局(附表7)。
三、地质灾害信息报告要求
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工作,上报信息必须经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同意。对因故影响信息报告工作的,视情况给予处分。
附件6:
良渚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段
(一)汛期值班:4月15日—10月15日;
(二)响应值班:国土余杭分局和区气象局发布地质灾害等级预报或区防汛办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响应值班实行24小时工作制。
二、值班人员职责
1、准确接收上级部门和领导指令、有关信息等;及时向街道领导报送重要文件、传真和指令;
2、及时了解天气趋势,掌握水、雨情,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到村委会和群测群防员;
3、了解掌握各村委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4、及时统计造成人员伤亡的灾情和险情;
5、认真详细清楚地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值班人员、水雨情、灾险情、来文来电、巡检情况、领导指示、重要事件处理、交接班及其他事项;
6、每天下午5点前,及时将各类值班记录、统计报表及当天全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上报街道领导。
三、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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