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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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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信息服务业企业开展省级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此次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步申报的方法。企业在完成申报项目材料的撰写后,登录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wsbs.zjjxw.gov.cn),完成网上的申报工作,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届时申报系统将自行关闭)。申报材料按A4型纸张尺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14年1月8日前报送区经信局信息产业科,经材料审查、测评后择优上报省经信委,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庆丰、王钰萍;联系电话:86224339、 89169311。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3年12月3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财政局(不发宁波),省级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根据《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建字〔2006〕104号),现将2014年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申报2014年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必须符合《2014年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和《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建字〔2006〕104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必须是在2015年底以前能实施完成的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请。

  3.对获得银行贷款和投资基金、开展国内外重大技术合作、以及当地财政有配套资金支持的项目将予以优先立项。

  4.已列入国家或省、市、县(市、区)有关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2012年及以前已获得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在该项目未完成前,不得申报2014年项目。已连续2年获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2014年项目。

  5.各市、县经信委(局)在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中要做好指导、服务、审查和排序工作,提高效能,严格把关。原则上不安排现场评审、专家评议等活动。

  二、项目的申报程序与时间

  1.省级以下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于12月31日前向当地经信委(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各地经信委(局)、财政局应于2014年1月15日前联合行文分别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县级应同时抄送设区市经信委、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2.省级单位应于12月31日前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应于2014年1月15日前行文分别报送省经信委、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3.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负责受理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初选项目并由省经信委下达项目计划。

  4.对列入计划的项目,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进行跟踪了解,并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由省财政厅、省经信委下达专项资金项目计划。

  三、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步申报的方法。企业在完成申报项目材料的撰写后,登录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wsbs.zjjxw.gov.cn),完成网上的申报工作,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届时申报系统将自行关闭)。

  申请报告须附以下有效材料(按A4型纸张尺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省经信委与省财政厅各一份,市(县)所需材料份数由当地另行确定):

  1.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

  2.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3.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4);

  4.企业获财政资助情况说明表(格式见附件5);

  5.2012年度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及审计报告等复印件;

  6.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

  7.符合本文第一项第3款的项目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有银行贷款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承诺书凭证等);

  8.省级以上部门(含省级)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9.其他与项目申报有关的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的有关文件、具体要求及表格可在浙江省经信委网站(www.zjjxw.gov.cn)通知公告栏目里下载。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省经信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或省财政厅企业处联系。

  省经信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联系人:王  建   王伟平

  电话:0571-87056455   87050806  传真:87056455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19 室

  邮编:310007

  省财政厅企业处联系人:冯洁

  电话:0571-87056556

  附件:1.2014年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14年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3.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

  4.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5.企业获财政资助情况说明表

  6.2014年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主管部门汇总)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11月25日

  附件1

  2014年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基础软件

  1、嵌入式软件开发平台研发及应用

  2、数据处理、图像处理技术及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

  3、基于智能分析的信息安全管理平台和虚拟化安全防护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二、工业软件(重点支持两化融合)

  1、智能机器、制造及生产线设备、汽车电子、电力电子、医疗电子、轨道交通等领域的专用软件和信息系统

  2、企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的开发、应用与示范(CAD/CAM、ERP、SCM、CRM、MES、PLM、DCS、电子商务平台等)(必须是开发单位和应用单位联合申报,并附项目合同书或合作协议书,开发单位必须是省内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应用单位在当地应有一定规模与影响力)

  三、行业应用软件

  1、金融行业应用软件(金融数据挖掘分析系统、跨行(区)清算交易系统、金融交易安全实时监管软件、移动金融信息服务平台、金融资讯信息服务平台等)

  2、电力行业应用软件(实时监控与预警系统、控制系统行为审计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

  3、通信行业应用软件的开发及产业化(软件无线电、应急通信系统、指挥调度系统、指挥引导系统)

  4、交通、教育、卫生、城管、社保等社会管理与服务领域业务信息系统及综合应用解决方案(必须联合应用单位一起申报,并附项目合同书或合作协议书)

  5、数据库管理系统及应用(必须联合应用单位一起申报,并附项目合同书或合作协议书)

  四、信息消费与服务

  1、互联网精准搜索技术与产品

  2、动漫、网络游戏开发支撑软件研发与应用

  3、基于网络的数字互动娱乐、数字媒体(出版)、移动支付、位置服务等信息服务

  4、特色电子商务平台

  5、面向政府、金融及通信行业信息系统的数据加工处理、运行及维护等信息外包服务(必须联合发包单位一起申报,并附项目合同书或合作协议书)

  6、面向信息服务的知识库系统开发与应用

  五、集成电路设计

  1、系统级芯片(Soc)的开发

  2、面向通信、视频监控、数字电视、工业控制、电力系统、智能卡、仪器仪表等领域的专用集成电路设计

  六、重点领域的软件与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与产业化

  1、3D打印控制软件及系统,3D数据生成及处理软件,面向工业设计、生物医疗领域的软件开发及应用服务

  2、工业机器人嵌入式软件、智能导引及控制系统

  3、CPU-IP核开发、应用与产业化(必须与应用单位联合申报)

  4、船舶通信导航、测量控制、专用软件及信息系统

  附件2

  2014年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万元

一、单位基本情况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注册资本金

 

企业经济性质

 

总资产

 

固定资产总额

 

资产负债率(%)

 

二、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职工总数

 

研发人员数

 

本科人数

 

硕士以上人数

 

三、单位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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