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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水局关于开展2014年局领导定期接待群众工作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科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办《关于开展2014年余杭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活动的通知》(区委办〔201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工作,根据2014年区领导定期定向公开约访接待群众活动安排,在参与区领导接访活动的基础上,增加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一次在本局坐班接访,落实首问责任制,就地接访,及时化解初信初访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14年1月—12月。

  二、接访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

  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接访不少于一次,具体接访日期详见附件。

  三、接访方式:实行定期预约的方式开展接访活动。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类,预约反映相关问题的代表,由局相关领导接访、涉及的职能单位(科室)参与,局领导包案化解。

  局领导约访接待的时间、参与单位等信息提前一周以公告的形式在余杭林水网(http://www.yhls.gov.cn)进行公示。局政策法规科负责进行预约登记。原则上每位领导每次接待群众不超过5批次,每批次代表最多不超过5人。如预约登记批次较多,超过规定批次的,另行安排接待。当日没有经预约登记的来访群众,要求向局领导反映问题诉求的,由政策法规科负责接待,根据其反映的内容进行预约登记,视情安排。

  四、工作要求

  1.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接访领导要耐心查看信访材料,认真仔细听信访诉求,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召集相关职能单位(科室)研究解决的措施,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办法。

  2.对接待过程中群众提出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提出解决和化解的时限;依法依规不能解决的,也要讲清道理,深入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入情入理的分析解释,帮助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3.一般问题要求7个工作日内办结,较复杂的问题要求一个月内办结,特别复杂的疑难问题,应抽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专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在三个月内办结并答复反映人。牵头科室将接待的材料按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台帐交局政策法规科保存。

  4.对反映的问题已有明确答复,信访人仍重复访的,接访领导可将该信访事项列入三级终结程序,由政策法规科提交区信访局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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