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余杭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和文明施工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2014年余杭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和文明施工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和文明施工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减少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余杭。
附件:《2014年余杭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和文明施工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3月7日
附件:2014年余杭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和文明施工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和文明施工综合整治工作,有效减少工地扬尘污染,降低空气污染指数,提高大气质量,改善城市环境。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评,确保不失责任分。
二、整治时间
2014年全年
三、整治范围
余杭区范围内区住建局监管的建设工程
四、整治内容
1.土方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洒水、喷洒粉尘覆盖剂等方式控制扬尘,裸露土体应采取彩条布或密目网及时覆盖,雾霾应急响应期间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适当减少或停止基坑土方开挖和土方外运,并保持裸露场地湿化。
2.扬尘控制各项措施到位,落实专人定期清扫、洒水,场地无明显积水,道路干净整洁无泥泞,房屋建设工地高处的工程垃圾应用容器垂直清运,严禁凌空抛撒,雾霾应急响应期间应增加洒水作业或道路机械清扫保洁频次,适当减少或停止楼层及外脚手架清理等易引起施工扬尘的施工。
3.主要出入口设置、场地硬化、材料堆放、泥浆及垃圾清运、车辆冲洗等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场地整齐、运输封闭,净车出场。
4.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严格控制现场搅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应按照标准建设绿色混凝土搅拌站。
5.施工现场围护应规范有序,特别是道路沿线和邻近居民区、商业区的建设工地围护应做到整齐有序,密目网无脏污破损现象,市政、拆迁工程施工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临时围护工作。
6.工地“五小设施”管理有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及时清扫和集中堆放,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取覆盖措施,无随意倾倒影响环境的现象发生。
7.工地围档设置应符合要求,围档广告设置应以“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为主,公益广告量应占整体广告量的三分之一。无其他群众反映强烈或引发投诉的不文明施工行为。
8.出入口旁设置告示牌,载明本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和投诉受理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组织机构
区住建局成立余杭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和文明施工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金国平任组长,李柏林、胡家胜、徐钦、孙放平、华建林、李冰石任副组长。安监站、质监站、征管办、市政处、绿化处、建设处、地铁办、水务公司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王勇跃任办公室主任。
六、职责分工
在综合整治工作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司其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密切配合,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监站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整治工作的开展,及时掌握整治情况,沟通信息,组织实施集中督查和巡查工作。同时承担建设工地扬尘控制应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研究制定余杭区建设工地扬尘控制和应急处置的政策措施,定期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设工地扬尘控制建议和措施;组织和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及时传达市大气应急指挥部预警信息,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传达大气污染预警信息和应急处置措施;对我区建设工地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二)征管办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城镇房屋拆迁项目开展整治,雾霾响应期间适当减少或停止拆房施工。
(三)市政处、建设处、绿化处、地铁办、水务公司负责对所实施的建设(管理)项目开展整治。
(四)质监站负责对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和监督检查工作以及绿色搅拌站的建设工作。
七、具体措施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实施管理中应要求施工(拆房)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文明施工、扬尘污染的控制措施并检查其措施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制订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并公开投诉电话,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日常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减少工地扬尘。
(二)严格建设工地扬尘整治。安监站要加强对施工阶段转换、施工高峰、抢赶工期、施工场地较小或处于城区市中心地段、城郊结合部等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强化文明施工的动态监管。公开投诉受理电话,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对管理到位、表现突出的,应及时予以表扬,对管理不善、整改不力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工地,应采取信用扣分、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措施。凡受到我局通报批评的,取消其样板工地评选的资格,并限制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
(三)严格拆房工地扬尘整治。征管办要按照管理职责,负责拆房工地的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拆迁单位在投标或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扬尘整治以及拆房工程围护等费用,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落实。
(四)开展联合监督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整治以及围挡美化等治理工作督查。
(五)加强扬尘治理宣传教育。以《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修订出台为契机,加强宣贯培训,充分发挥民工学校、网络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建设美丽余杭的浓厚氛围。
(六)加强工作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扬尘整治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落实人员,及时掌握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在专项整治期间,每月20号前报送综合整治工作检查评价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做好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目部每月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暂行标准(附件2)和实际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附件3),建设、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负责人应对结果签章认可,同时将工作信息保存工地现场,建立台账,以备检查。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尤其是去年12月份,杭州市空气质量出现重度污染,市气象台启动雾霾二级响应,据气象部门预测,杭州市雾霾天气还将持续十到二十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全区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政府令第113号、第190号、第192号、第227号等要求,把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部门领导亲自抓,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与各自职责相对应的工作目标和措施,齐抓共管,从重从严进行管理,以实施全区建设工程的施工文明化、物料覆盖化、进出清洁化、场地混凝土硬化。
(三)落实长效管理。在整治活动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信息互通,建立抄告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抄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同时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体现出制度化和常态化,坚持长效管理。整治活动期间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定期召开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的具体情况汇报,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整治效果。
附件:1.余杭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
作检查评价情况统计表
2.余杭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暂行标准
3.余杭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附件1:余杭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检查评价情况统计表( 月份)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工程类别 | 检查工程项目 总数(个) | 检查评价结果 | |||
优秀(个) | 良好(个) | 合格(个) | 不合格(个) | |||
1 | 房屋建筑工程 | |||||
2 | 市政道路工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991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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