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崇贤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余杭区“清水治污”行动方案》(区委办〔2013〕1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区“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拟订的《余杭区石前港 “清水治污”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9日
余杭区石前港“清水治污”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余杭区“清水治污”行动方案>的通知》(区委办〔2013〕112号)、《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3〕133号)、《关于印发<余杭区“五水共治”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区委办〔2014〕8号)、《关于余杭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组织架构调整的通知》(区委办〔2014〕9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清水治污”、“五水共治”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石前港沿线污染源现状,特制定石前港“清水治污”方案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与治理目标
河道概况。石前港属运河水系,南起崇贤方家车前,北至鸭兰港,长度3.75公里。该河道流经崇贤街道龙旋村、沾桥村、向阳村,是运河流域的骨干排涝河道之一。河道宽度25~50米,河底高程-0.5~0.0米。
河道水质。石前港在2007年实施过河道综合治理,现状河道堤塘和两岸绿化景观效果较好,河道水面保洁情况良好。河道主要受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影响较大,目前,河道水质为劣Ⅴ类水体。
河长及河长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3〕133号)精神,石前港的河长是王少青同志,河长单位为区商务局。
河道治理目标。通过三年整治,石前港要稳定达到Ⅴ类及以上水质的治理总体目标。其中:2014年消除石前港垃圾现象;2015年达到Ⅴ类水质目标;2016年稳定达到Ⅴ类及以上水质的治理目标。
二、河道治理基本原则与实施主体
(一)基本原则
1.平原地区河道周边以截污纳管集中式处理为主,山区以分散式处理为主。对于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应实行应纳尽纳;现场复杂、道路狭小、收集难度大的区域,可辅之以分散式收集、分散式处理方式。对于不具备纳管处理条件的,由属地平台、镇街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进行分散式治理。对于五年内有征迁计划安排的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由各平台、镇街负责落实农村生活污水临时处置措施,区农业局(区住建局)予以具体指导配合。
2.河道治理工作原则上以平台、镇街作为建设主体负责实施。要全面清理河道内的杂草、障碍物、漂浮物以及河岸垃圾,实现河道保洁全覆盖;要全面清理全区外荡水域中非法捕捞渔具(虾笼、老虎网、板罾网等)和养殖网箱,清退非法占用养殖水域,拆除非养殖水域内的各类拦鱼设施。要按照河道疏浚清淤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清除河床内淤积的淤泥及其它沉淀物(清除影响水质的底泥,原则上清除0.5m以上),并对重要河岸进行整修绿化。
3.按照“问题导向”原则,集中解决河道沿线存在的其他各类污染源。要全面开展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乱倒渣土以及企业、农村餐饮点等单位超标排放污水行为,并加强引配水工程建设,强化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措施。
(二)实施主体
1.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1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含美丽乡村创建村范围内的农家乐、小作坊等的污水)治理工作。其中,具备纳管处理条件的,村、社区范围内的污水收集系统管网建设,由区农业局牵头、各平台和镇街组织实施,集中纳管点及主管网建设由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2.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平台实施1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以外的农村生活污水(含农家乐、小作坊等的污水)收集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提升泵站及输送管道的建设,组织实施集中纳管点及主管网建设。负责DN600及以上不随新建(扩建)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以及随交通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组织协调老集镇以截污纳管为主要目标的改造工作。
3.各镇街、平台负责实施DN600以下不随新建(扩建)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以及随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负责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提升泵站及输送管道的建设,以及老集镇以截污纳管为主要目标的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已具备纳管条件排水户的雨污分流改造及纳管接入工作。
三、河道污染排查情况
(一)城乡污水治理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石前港在城乡污水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石前港流径的崇贤街道向阳村,属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外,未完成城乡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作。
2.沿河污水管网已基本覆盖(纳管范围内),未完成截污纳管的污染源区块(点)11个,存在雨污合流污水排入河道问题。
3.沿河崇贤街道龙旋村、沾桥村属于区政府确定的138个美丽乡村范围内,目前有居民1467户,总人口9347人,产生的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道,同时大量生活垃圾倒入河道影响水质。
(具体见附表2、附表3)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石前港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废弃农药包装物、农村环境卫生等方面也对河道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石前港在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河道南侧与杭州交界处建有节制措施,使河道成为断头河;崇杭街以南河道两侧均为开发地块,河岸水土流失严重,加剧河道淤积;河道内水体流动性差,水质较差。
2.沿河桥梁建设时对原有堤岸未修复,影响行洪安全;原有的亲水平台破损后存在安全隐患。
3.河道内及两侧有部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尤其是在石前桥西侧50米处垃圾较多。
(四)其他
山后路港、九曲港支流流入石前港,也对河道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四、河道治理方案
根据存在的污染源初步排查情况,该河道的整治主要集中在各类污水纳管、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整治及垃圾清理与长效保洁等方面。具体整治措施是:
(一)城乡污水治理工作
1.涉及138个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外的生活污水治理,由住建局牵头进一步调查后,完成污水处理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
2.完成崇贤街道纳管范围内未纳、已纳未分流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农居点等零星雨污分流改造纳管项目,切实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2015年前完成。
3.做好原区政府确定的138个美丽乡村范围内且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崇贤街道龙旋村、沾桥村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置。计划2014-2015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683户。
4.加强沿河工业企业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污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具体由指挥部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及关停搬迁工作推进组牵头组织实施。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城乡污水治理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1.开展每年度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确保回收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100%。2014-2016年计划投入30万元,每年计划投资10万元。
2.清理石前港水域内的定置网具,投入2.5万元,2014完成。
3.河道周边各村落实农村环境长效管理。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三)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工作
1.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预计总清淤量约为3.8万方,投入资金300万元,2014年完成。
2.对石前港实施配水,改善河道水质。
3.加强河道保洁等长效管理。按每年每公里0.7万元计,三年总投资7.8万元,2014—2016年实施。
4.清理河道的各类垃圾、水草等水生植物
5.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在河道周边设置环境与水质保护宣传栏。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四)其他治理工作
1.属地镇街、平台要同步牵头组织开展实施与石前港相邻的山后路港、九曲港支流的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整治过程中要注重联动整治,要有协调性、系统性,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的实效性”等要求,要加强与周边村、镇街的沟通协调,各负其职、同时推进水环境治理。
2.属地镇街、平台要积极做好区级重点项目借地、拆违、整治等前期相关工作,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村、社区范围内的无证无照农村餐饮点、小作坊等产污单位开展综合执法活动,采取停电断水等措施予以整治取缔。
五、资金预算
方案中涉及项目资金为估算数(不包括城乡污水治理资金)。经初步估算,余杭区石前港治理项目共需建设资金340.3万元,其中: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30万元;定置网具清理2.5万元;清淤疏浚300万元;河道保洁7.8万元。按照分年度实施计划,资金安排如下:
2014年,需投入资金315.1万元,其中: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10万元;定置网具清理2.5万元;清淤疏浚300万元;河道保洁2.6万元。
2015年,需投入资金12.6万元,其中: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10万元;河道保洁2.6万元。
2016年,需投入资金12.6万元,其中: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10万元;河道保洁2.6万元。
六、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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