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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一河一志愿者队伍”巡查活动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系统各团支部:

  为了更好地配合推进局“五水共治”工作,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局团委决定建立“一河一志愿者”队伍开展河道巡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为主题,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组建区林水局团员青年“一河一志愿者”队伍,结合余杭区“五水共治”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河道治理、植树护绿、水质监测、防洪排涝、清水治污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市民自觉参与“五水共治”行动,共建青山绿水环绕的美丽余杭。

  二、活动目的

  积极开展“一河一志愿者队伍”志愿服务活动,协调配合“河长”及职能部门扎实推进我区“五水共治”的有效落实,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营造“五水共治”大家齐努力,发出“五水共治”青春正能量,引导市民朋友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养成节水、爱水、护水的良好习惯,合力构筑人水和谐新余杭。

  三、队伍组建

  按照就近原则,建立10支志愿者队伍,每支队伍巡查河道3条左右,包括一条区级重点河道,共巡查38条河道。

  苕溪堤防河道管理所团支部(4支队伍,人员来自区苕溪堤防河道管理所、区水文站、区苕溪流域水利站,区运河流域水利站;15条河道)运河、东苕溪、毛家漾港、潘塘港、良渚港、连具塘港(区级河道);毛山港、十里渠、崇化港、横山港、官口桥港、山弄斗、下金村港、高俞塘港、长命港。

  局机关团支部(3支队伍,10条河道)上塘河、赭山港、卫星河、乔司港、王家畈港(区级河道);分水墩分流河道、三条港、二条港、翁梅中心河、西渠河。

  河道建管中心团支部(2支队伍,含区上塘河流域水利站,8条河道)新颜港、禾丰港、叶家桥港、小林港、打铁桥港(区级河道);叶杏村河、梅椻河、红旗河。

  森林公安局团支部(1支队伍,含区四岭水库管理所,5条河道)仕村溪(区级河道);里洪溪、长乐后港、陶村桥港、老中苕溪。

  四、巡查范围

  我区苕溪、运河、上塘河等省市重点河道及区级河道为巡查重点,兼顾一般农村河道。

  五、巡查职责

  (一)河道、沿岸卫生保洁监督与宣传

  1.监督河面保洁情况,发现垃圾等漂浮物,能打捞的,随手打捞;数量太多及时上报河长单位。

  2.监督河岸两侧卫生保洁情况,发现垃圾等堆积物,能清理的随手清理掉,数量太多的及时上报河长单位。

  3.积极向周边居民群众宣传“五水共治”有关知识,认真听取居民意见建议,对建议、意见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梳理上报河长单位。

  (二)举报违法排污和违章搭建现象

  1.监督河道沿岸的工业、餐饮企业、建筑工地、畜禽养殖场等是否有污染物排放,发现违法现象应认真做好记录、拍摄第一现场,并上报河长单位和环保部门。

  2.及时发现河道内和主要河道沿岸200米范围内(按照“三改一拆”的要求对这个范围进行确认)的违法搭建等行为,同时做好上报工作。

  (三)建立常态化机制

  各志愿者队伍组织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重点在水法宣传周、法制宣传周、节能减排宣传周等时段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并及时向局团委上报巡查表格和巡查现场照片。要引导动员广大志愿者利用工作间隙和业余时间,主动开展“治水护水、扮美家园”宣传和河道巡查,及时发现并劝导、制止不良行为,实现活动常态化、经常化、规范化。

  六、其他事项

  1.巡查工作应与各单位日常工作相结合,合理安排巡查次序和巡查频率,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活动宗旨。

  2.巡查监督过程要注意人身安全,不要随意跨越河道护栏。

  3.采取合适的工作方法,在发现违法搭建、乱倒垃圾等行为时,对当事人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得态度蛮横或与当事人发生冲突。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及时上报河长单位、防违控违办和环保部门。

  4.对违法违规现象要依法拍照取证,及时向职能部门提供证据。请各团支部每月把巡查记录表和巡查现场照片发给区林水局朱斐,电话:89281177;QQ:410888132。

  附件:1.“一河一志愿者队伍”巡查记录表

        2.各巡查河道河长单位及相关信息

 

 

 

  共青团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委员会

  2014年4月29日

  附件1

  “一河一志愿者队伍”巡查记录表

  编号:2014- 巡查日期: 2014年 月 日

河道名称

 

巡查内容

 

巡河志愿者

联系电话

(队长)

 
 

措施和反馈

 

队长

 

记录人

 

联系电话

 

抄报

 

备注

 

  附件2

  各河道相关信息

序号

所在团支部

河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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