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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余杭区沿山港“清水治污”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五常、闲林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余杭区“清水治污”行动方案》(区委办〔2013〕1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区“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拟订的《余杭区沿山港 “清水治污”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23日

  余杭区沿山港“清水治污”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 (浙委发〔2013〕36号)和区委区政府制定下发的《余杭区“清水治污”行动方案》(区委办〔2013〕112号)、《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13〕133号)、《余杭区“五水共治”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区委办〔2014〕8号)、《关于余杭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组织架构调整的通知》(区委办〔2014〕9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清水治污”、“五水共治”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沿山港沿线污染源现状,特制定沿山港“清水治污”方案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与治理目标

  河道概况。沿山港属运河水系,东西走向,东起闲林港,西至五常港,全长5.6公里,河道宽度10~26米,河道高程-0.60~1.50米,流经五常街道和闲林街道。沿山港为未来科技城的主要配水河道之一,02省道、杭徽高速、绕城高速等主要交通枢纽横穿该河道。沿山港横穿闲林和五常街道,沿线河道两岸基本以居民小区、工厂和城镇用地为主,局部地段正在开发建设。

  河道水质。2012年对沿山港五常中间段河道进行了疏浚整治,2013年对闲林上游段河道(高教路至闲林港)进行了疏浚整治。该河道水质主要受两岸农村居住点、工业企业等污水排放,大量垃圾及部分水生植物、农业面源污染,以及上游和相邻支流水质等影响。目前,河道表观为黑、臭、垃圾,现状水质为劣V类水体。

  河长与河长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3〕133号)精神,沿山港的河长是杜坚强同志,河长单位为区总工会。

  河道治理目标。通过三年整治,沿山港要稳定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的治理总体目标。其中:2014年消除沿山港黑臭垃圾现象,2015年达到Ⅴ类水质目标,2016年稳定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的治理目标。

  二、河道治理基本原则与实施主体

  (一)基本原则

  1.平原地区河道周边以截污纳管集中式处理为主,山区以分散式处理为主。对于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应实行应纳尽纳;现场复杂、道路狭小、收集难度大的区域,可辅之以分散式收集、分散式处理方式。对于不具备纳管处理条件的,由属地平台、镇街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进行分散式治理。对于五年内有征迁计划安排的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由各平台、镇街负责落实农村生活污水临时处置措施,区农业局(区住建局)予以具体指导配合。

  2.河道治理工作原则上以平台、镇街作为建设主体负责实施。要全面清理河道内的杂草、障碍物、漂浮物以及河岸垃圾,实现河道保洁全覆盖;要全面清理全区外荡水域中非法捕捞渔具(虾笼、老虎网、板罾网等)和养殖网箱,清退非法占用养殖水域,拆除非养殖水域内的各类拦鱼设施。要按照河道疏浚清淤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清除河床内淤积的淤泥及其它沉淀物(清除影响水质的底泥,原则上清除0.5m以上),并对重要河岸进行整修绿化。

  3.按照“问题导向”原则,集中解决河道沿线存在的其他各类污染源。要全面开展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乱倒渣土以及企业、农村餐饮点等单位超标排放污水行为,并加强引配水工程建设,强化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措施。

  (二)实施主体

  1.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1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含美丽乡村创建村范围内的农家乐、小作坊等的污水)治理工作。其中,具备纳管处理条件的,村、社区范围内的污水收集系统管网建设,由区农业局牵头、各平台和镇街组织实施,集中纳管点及主管网建设由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2.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平台实施1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以外的农村生活污水(含农家乐、小作坊等的污水)收集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提升泵站及输送管道的建设,组织实施集中纳管点及主管网建设。负责DN600及以上不随新建(扩建)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以及随交通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组织协调老集镇以截污纳管为主要目标的改造工作。

  3.各镇街、平台负责实施DN600以下不随新建(扩建)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以及随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负责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提升泵站及输送管道的建设,以及老集镇以截污纳管为主要目标的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已具备纳管条件排水户的雨污分流改造及纳管接入工作。

  三、河道污染排查情况

  (一)城乡污水治理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沿山港在城乡污水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沿河污水管网已基本覆盖(纳管范围内),未完成截污纳管的污染源区块(点)9个,存在雨污合流污水排入河道问题。

  2.沿山港流经五常街道友谊社区,闲林街道华丰社区等2个社区,共有居民户1185,总人口人13217,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道,生活垃圾影响河道水质。

  3.废弃农药包装物、农村环境卫生等方面也会对河道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

  4.沿河有7家企业,产生的主要是生活污水,排放量29.7吨/天,部分废水直接排入沿山港。

  (具体见附表2、附表3)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沿山港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废弃农药包装物、农村环境卫生等方面也对河道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沿山港在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沿山港五常段河道水体发黑发臭,五常与闲林交接段(02省道段)河道河床高程落差较大,河床淤积特别严重。

  2.沿山港河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随处可见。

  3.河道断面较小,不能满足行洪需要。

  4.沿山港在闲林街道民丰、华丰社区沿岸需补植绿化。

  (四)其他

  有太家庄斗、五常港等2条支流流入,也对河道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四、河道治理方案

  根据存在的污染源初步排查情况,该河道的整治主要集中在各类污水纳管、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整治及垃圾清理与长效保洁等方面。具体整治措施是:

  (一)城乡污水治理工作

  1.涉及138个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外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由住建局牵头进一步调查后,完成污水处理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

  2.加强对沿河工业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对污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督促沿河暂时无法纳管的企业自行处理达标排放;对污水无法纳管且自行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责令搬迁或依法予以关停,2014年完成。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城乡污水治理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1.对五常街道、闲林街道沿山港水域内进行定置网具清理,投入2.85万元,2014年完成。

  2.开展每年度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确保回收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100%。闲林街道2014-2016年投入9万元,每年计划投入3万元。

  3.河道周边各村落实农村环境长效管理。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三)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工作

  1.对沿山港高教路至新开河段3335米河道进行拓宽整治(其中闲林街道段360米),计划投入8900万元(其中闲林街道180万元),2014年启动,2015年完成。

  2.在沿山港的上埠河西侧建设配水泵站,引珊瑚砂引入五常港的水体对沿山港西侧河道进行配水,增加水体流动,改善沿山港水质,计划投入资金1000万元,2014年启动,2015年完成。

  3.实施河道长效保洁,每年投入3.92万元,2014-2016年总投入11.76万元。

  4.集中清理河岸垃圾,预计投入4万元,2014年完成。加强环境保护宣传,2014年在河道周边设置环境与水质保护宣传栏处。

  5.在闲林街道民丰沿河补植绿化470平方米、华丰社区沿河补植绿化180平方米,总投资6.5万元,2014年完成。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四)其他治理工作

  1.属地镇街、平台要同步牵头组织开展实施与沿山港相邻的太家庄斗等支流的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整治过程中要注重联动整治,要有协调性、系统性,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的实效性”等要求,要加强与周边村、镇街的沟通协调,各负其职、同时推进水环境治理。

  2.属地镇街、平台要积极做好区级重点项目借地、拆违、整治等前期相关工作,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村、社区范围内的无证无照农村餐饮点、小作坊等产污单位开展综合执法活动,采取停电断水等措施予以整治取缔。

  五、资金预算

  方案中涉及项目资金为估算数(不包括城乡污水治理资金)。经初步估算,沿山港“清水治污”治理项目共需建设资金9934.11万,其中:网具清理2.85万元;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9万元;河道整治及配水设施建设9900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河道长效保洁11.76万元;河岸垃圾清理4万元;补植绿化6.5万元。按照分年度实施计划:

  2014年,需投入资金3520.27万元,其中:网具清理2.85万元;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3万元;河道长效保洁3.92万元;河道整治及配水设施建设3500万元;河岸垃圾清理4万元;补植绿化6.5万元。

  2015年,需投入资金6406.92万元,其中: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3万元;河道整治及配水设施建设6400万元。河道长效保洁3.92万元。

  2016年,需投入资金6.92万元,其中: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3万元;河道长效保洁3.92万元。

  (具体见附表1)

  六、保障措施

  (一)全面实施河长制。河长是联系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推进包干河道水系水环境治理的重点工作,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具体承担河道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组织实施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推进河道整治和保洁、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治理工作。河长单位主要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并协助河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河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河长和河长单位要督促属地责任主体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河道流经区域的相关平台、镇街是河道水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落实河道水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财政资金保障。区财政局、各平台和属地镇街在“清水治污”治理项目资金预算安排上,要按照区委区政府明确的资金分担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安排,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予以重点落实保障,具体按照《余杭区“五水共治”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区委办〔2014〕8号)、《关于“五水共治”污水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余政办〔2014〕10号)、《关于“五水共治”河道疏浚清淤工作的实施意见》(余政办〔2014〕9号)等区委区政府明确的政策意见执行。

  (三)健全工作机制。“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注重联动整治,强化整治实效。指挥部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等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督查考核、进度通报、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宣传报道组要加强全区河道治污工作的宣传发动和新闻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黑臭河道的曝光力度。监督检查组要加强河道治污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各平台、镇街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区级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配合。

  (四)严格监督考核。“清水治污”工作列入各平台、镇街和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考评办等,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严格监督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表:1.沿山港“清水治污”项目资金与进度计划安排汇总表

        2.沿山港流域截污纳管普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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