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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省市区委最新要求 进一步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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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有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一项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是事关农民百姓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最近,省委夏宝龙书记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出重要批示:“一定要保质保量,绝不能出现‘腐败工程’、‘豆腐工程’,要建立问责、追责机制”。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徐文光多次专题调研“五水共治”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理清方法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加强督查考核,努力推进建设和管理、进度和质量、前期和后期、技术和制度“四个同步”,确保治水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省市区最新要求,围绕《余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咬定目标,强化举措,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以更大力度、更大决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统一。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省委夏宝龙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各级各有关单位和从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各级指挥员、战斗员,必须深刻领会夏宝龙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真正做到“一天也不能耽误,一点也不能马虎”,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推进中,要坚持“三大纪律”和“八项注意”。“三大纪律”即“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不得动摇,领导干部对工程建设不得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得违反”。“八项注意”即注意防止设计不科学,带来先天不足; 注意防止材料不合格,带来质量隐患;注意防止接户不精准,带来收集效率低;注意防止施工不规范,带来工程纰漏;注意防止监管不到位,带来责任缺失;注意防止验收不严格,带来降低标准;注意防止程序不合规,带来违规操作;注意防止资金不落实,带来烂尾工程。

  二、切实改进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落实块抓条保责任机制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必须坚持块抓条保工作机制,强化领导,整合战力,加大工作力度。一要确保责任到位。镇街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理顺组织架构,配强工作力量,完善责任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工程设计、招投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进度、安全、现场管理、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等环节的管理。二要确保人员到位。根据工作需要,每个镇街应选派3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每人原则上至多负责联系2个村,开展组织协调和日常督查。镇村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抓推进,了解、掌握业务情况,靠前指挥、靠前协调,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三要确保指导到位。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党员干部联村、联组、联系项目、联系群众及责任包干制度,按照“调查研究到一线,指导检查到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工地现场,勤跑、勤查、勤看,促进工程建设顺利有效实施。四是确保考核到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五水共治”工作考核和对镇街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地项目进度实行每月排名、通报,对工程质量安全情况第一时间予以督查抄告,建立督查、约谈、问责机制,以责任促成效。加大项目考核奖惩力度,各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区级扶持资金与项目进度、质量挂钩,严把竣工验收关,对达不到建设要求的,暂缓拨付扶持资金或视情扣减一定资金。

  三、坚决把牢质量生命线,全面构筑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隐蔽工程、良心工程。各地各有关单位必须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真正确立“质量是工程建设生命”的理念,严把工程建设每一个环节的质量关,确保工程发挥效果。围绕“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上”和“一次建设、长期使用”的要求,必须把质量管理贯穿于“项目设计、建材采购、工程施工、监理监督、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工程建设全过程,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半拉子工程,努力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群众检验,每一个项目都是优质工程。

  (一)把握工作节奏。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围绕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各地要及时总结分析前期工作情况,全面作一次“回头看”,针对工作力量、群众发动、工程招投标、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下功夫破解薄弱环节,边实施、边整改,适时调整优化方案,着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坚持谋定而动、实行“五个不开工”。即镇村干部精力(人员力量配备)不到位的不开工;工程前期工作(调查摸底、方案设计、预算审核等)不到位的不开工;群众发动工作不到位的不开工;试点工程(或前期工程)不过关的不开工;“村霸”不治的不开工。对于已完工的先行试点项目,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或分段验收,对质量不达标的,必须在整改到位、通过验收后才能推开实施其余工程,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防止急于求成。坚持统筹结合、突出治理重点。要本着科学治水、求真务实的精神,查清污染源头,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综合施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结合河道治理,将河道边、人口集聚区、污染严重区域作为先行治理重点;结合污染源大排查,将工业点源、小作坊、餐饮店等污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协调推进;结合长效管理,将农村新建项目、农民建房治污设施配套监管与治污工程建设统筹谋划,实现污水共治、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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