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平台,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打造产业余杭的若干政策意见》(区委〔2012〕39号)、《余杭区企业培育财政扶持实施细则》(余经信〔2012〕54号)文件规定,现就2013年度余杭区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标杆)和成长型优势企业培育财政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根据余政办〔2013〕140号《关于公布余杭区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标杆)和成长型优势企业培育名单的通知》,列入我区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标杆和成长型优势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可申请企业培育财政扶持资金。其中去年已申请按原培育协议考核兑现的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标杆)企业,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二)上述培育企业,2013年度实缴税收地方留存数达到超基数增长的,可申请此次财政扶持政策。
1、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标杆)企业2013年实缴税收地方留存数须较培育期内第一年基数环比增长10%以上。其中首次申报企业,培育期内第一年基数按前三年实缴税收地方留存平均数的110%或上一年度实绩数就高确定。
2、成长型优势企业2013年度实缴税收地方留存数须较上年实绩数增长12%以上。
3、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标杆)和成长型优势企业在培育期间新增工业用地的,自项目投产次年起按每亩15万元上调税收基数。
二、财政扶持政策:
1、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标杆)培育企业符合政策条件的,给予奖励补助2013年度实缴税收地方留存超基数部分的80%。
2、成长型优势企业符合政策条件的,给予奖励补助2013年度实缴税收地方留存超基数部分的70%。
3、涉及财政奖励的税种为: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税收兑现的口径为:一是增值税,按所属期实缴增值税×20%+所属期免抵调增值税×12.5%-所属期出口退税(含委托区内外贸公司退税)×7.5%计算;二是企业所得税,按所属期年度汇算清缴数计算;三是营业税,按所属期实际缴纳数计算。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企业申报所需材料:
(1)目录(注明页码)
(2)要求奖励的申请报告
(3)税收扶持政策申请表(见附件1或附件2)
(4)承诺书(见附件3)
(5)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合并培育子企业情况表(见附件4)
(8)企业新增工业用地情况表(见附件5)
(9)企业实缴税收明细表(见附件6)
(10)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证明(按税款所属期)
(11)每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2)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13)税票或银行托收凭证复印件
2、企业申报情况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申报资料由区经信局、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后,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税务审计。
3、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分别报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508办公室,区财政局企财科1115办公室。申报时间截止2014年7月 10 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区经信局运行科冯晓华、赵玮 电话:86223319;
区财政局企财科俞克平、王丽平电话:86223924、89183937。
附件: 1. 余杭区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标杆)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申请表
2. 余杭区成长型优势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申请表
3. 项目申报承诺书
4. 合并培育子企业情况表
5. 企业新增工业用地情况表
6. 企业实缴税收明细表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14年6月16日
附件1:
余杭区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标杆)企业 财政扶持政策申请表 | |||||||
企业名称(盖章) | |||||||
法人代表 | 企业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主要产品 | 所属行业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 上年利润总额 | ||||||
企业用地面积 | 培育期内新增 工业用地面积 | ||||||
上年实缴税金 | |||||||
增值税 | 实缴税收 | ||||||
免抵调数 | |||||||
出口退税数 | |||||||
营业税 | 企业所得税 | ||||||
培育企业类别 | |||||||
是否与区政府签订过企业培育协议 | 是否选择按新政策考核兑现 | ||||||
合并培育子企业情况 | |||||||
子企业 | 法人代表 | 2013年主营收入 (万元) | 2013年实缴税金(万元) | ||||
所属镇街、开发区意见: (盖章) 年 月 | |||||||
附件2:
余杭区成长型优势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申请表 | ||||||
企业名称(盖章) | ||||||
法人代表 | 企业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主要产品 | 所属行业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 上年利润总额 | |||||
企业用地面积 | 培育期内新增工业用地面积 | |||||
上年实缴税金 | ||||||
增值税 | 实缴税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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