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办、中心、公司:
为加快提升“田园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品质,促进全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现将《良渚街道2014年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及考核评分细则》予以分解落实,请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办、中心、公司对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良渚街道201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与任务分解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
2014年6月16日
附件:
良渚街道201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与任务分解
一、前置条件
类别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求 | 联系领导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否决指标 | 1 | 严格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属地主体责任,严防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重大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和因环境问题引起的重大群体性(群访)事件发生。 | 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重大辐射环境污染事件,或因环境问题履责不到位引发重大群体性(群访)事件的,一票否决。 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的认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05]46号有关规定;重大群体性(群访)事件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纠纷引发100人以上到区以上的群体性(群访)事件,认定依据为区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 | 应世明 郭欣玮 | 综治科 城建科 | 邵建富 褚慧君 |
2 | 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具体任务另行下达)。 | 未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企业关停、雨污分流、截污纳管、脱硫脱硝、农业减排、初始排污权交易、刷卡排污等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当年度减排考核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根据区政府减排考核办法对年度减排任务进行考核,认定依据为区减排办核查出具的认定意见。 | 沈丽月 郭欣玮 | 经发科 城建科 | 葛国其 褚慧君 | |
否优指标 | 1 | 主要河流和交接断面水质达标。 | 按照《杭州市余杭区行政区域主要河流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当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一票否优。认定依据为区环保局出具的认定意见。 | 郭欣玮 | 城建科 | 褚慧君 |
2 | 完成“五水共治”年度工作任务。 | 按照《余杭区“五水共治”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因未完成相关年度工作任务而严重影响全区“五水共治”进度的,一票否优。认定依据为区“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出具的认定意见。 | 郭欣玮 杨国平 | 城建科 农业科 五水共治办 美丽乡村办 | 时国强 陈国忠 俞枚 | |
3 | 完成“四边三化”行动年度任务。 | 未完成区“四边三化”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下达的“四边三化”工作其他各项任务的,一票否优。认定依据为区“四边三化”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的认定意见。具体考核由区“四边三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四边三化”工作考核办法另行考核。 | 周黎明 郭欣玮 | 城管中心 城建科 | 戴惠中 时国强 | |
4 | 省市环境信访量同比下降。 | 省市环境信访量全区排名前5位,且同比增长幅度在全区前5位的,一票否优。认定依据为区生态办出具的认定意见。 | 应世明 郭欣玮 | 综治科 城建科 | 邵建富 褚慧君 |
二、共性任务
序号 | 类别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求 | 联系领导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1 | 环境质量 | 40 | (1)水环境质量改善。 | 具体考核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根据“五水共治”工作考核办法另行考核。 | 郭欣玮 杨国平 | 城建科 农业科 五水共治办 美丽乡村办 | 时国强 陈国忠 俞枚 |
(2)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管理要求。(35分) | (1)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任务得20分,未完成的视任务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2)落实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措施得5分,否则不得分。 (3)全面开展“绿色工地”创建,加强企业、建筑工地、道路等扬尘污染防治和秸秆焚烧控制得10分,因扬尘污染严重而被通报的每起扣2分,秸秆焚烧现象被通报的每起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 周黎明 沈丽月 郭欣玮 杨国平 | 城管中心 经发科 城建科 农业科 | 戴惠中 葛国其 时国强 陈国忠 | |||
(3)区域环境噪声达到管理要求。(5分) | 积极配合环保、城管、公安等部门做好工业、三产、交通、建筑施工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得5分,因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不力,造成群众投诉且影响较大的,每发生1起扣2.5分。 | 周黎明郭欣玮 | 城管中心 城建科 | 戴惠中褚慧君 | |||
2 | 环境管理 | 80 | (1)切实履行环境管理属地主体责任,加强排污单位及工业固废、危废、危化、放射源、排污申报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等日常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环保部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事业单位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10分) | 积极参加环保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每少参加1次扣1分;每年召开辖区内排污单位环保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1分;每年配合环保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1分;每季开展1次放射源、危废、危化、重金属企业检查,每少一次扣1分。(累计最高扣10分) | 沈丽月 郭欣玮 | 经发科 城建科 | 葛国其 褚慧君 |
(2)主要工业污染源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规模以上及环境统计企业排污申报率达95%以上;规模以上及环境统计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率达95%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达到100%;放射源长效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到100%。(40分) | 主要工业污染源抽检合格率每下降1%扣0.5分,最高扣5分。规模以上及环境统计企业排污申报率每下降1%扣0.5分,最高扣5分。规模以上及环境统计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率每下降1%扣0.5分,最高扣5分。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每下降1%扣0.5分,最高扣5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每下降1%扣0.5分,最高扣5分。放射源和熔炼单位规范化管理合格率每下降1%扣0.5分,最高扣5分。每发现1起违法倾倒固体废物或未及时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非法倾倒事件造成环境污染的,扣5分,最高扣10分。 | 沈丽月 | 经发科 | 葛国其 | |||
(3)积极做好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协调、维稳等工作。(30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937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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