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省发改委、财政厅:
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请园区(开发区)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浙发改产业〔2014〕585号)文件精神,经我区发改局、财政局初审,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余杭高新园区创业中心(红丰区块)”建设项目符合本次申报要求。现将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项补助(贴息)资金申请表及杭州余杭高新园区创业中心(红丰区块)项目总结材料随文上报,请予审核。
附件:1.浙江省园区(开发区)专项补助(贴息)资金申请 表
2.杭州余杭高新园区创业中心(红丰区块)项目总结材料(纸质另附)
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14年8月4日
(联系人:俞恒敏,联系电话:86169907)
附件
浙江省园区(开发区)专项补助(贴息)资金申请表
园区(开发区)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
建设项目名称: | 杭州余杭高新园区创业中心(红丰区块) | |||||||
项目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 | 国科发火[?2012?] 1211号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933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