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仁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指挥部: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区委〔2013〕28号)精神及《关于开展2014年度区农产品加工和现代种业发展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余农产业化办〔2014〕3号)申报文件要求,经建设单位申报,镇街初审,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联合会审,“余杭区塘栖枇杷良种基地建设”等3只项目符合条件,同意列入2014年度余杭区现代种业发展项目,总投资124.3万元(详见附件1)。现就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项目建设
本年度区现代种业发展项目完成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主体须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特殊情况确需变动的,由镇街或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产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规范财务管理
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建立项目专账管理制度,保证票据和记账凭证清晰、完整、合法、有效,项目实施完成后须提供与项目实际支出等额的正规发票(采购设施、设备、材料等支出,须提供增值税发票;严禁采用现金支付)。
三、注意事项
1. 项目实际投资完成超过计划投资80%的,方可申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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