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现将《余杭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余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4年11月26日
余杭区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意见
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实施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到2015年底,政府、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单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普遍建立设施较为完善,形式与内容满足社会需要的宣传队伍;基本形成公益化和市场化结合、普遍化与重点化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力量结合的宣传教育格局;基本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督查、考评、监测体系。
通过普及火灾预防、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使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普遍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明显增强,实现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主要内容
(一)农村、社区、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制定村(居)防火公约,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栏(牌)、橱窗等阵地,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等基本常识。
2.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在春节、元宵、清明、中秋等重要节日,“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互查及灭火、逃生演练,发动社区老年协会、物业管理公司职工、消防志愿者、志愿消防队员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农忙时节、火灾多发季节以及节庆、民俗活动期间,适时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演出。
4.家庭成员学习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常识,经常查找、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教育未成年人不玩火;教育家庭成员不圈占、埋压、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5.各镇街(开发区)应引导城镇居民家庭和有条件的农村家庭配备灭火器、手电筒,配备逃生绳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6.居住出租房东应自觉加强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学习,对承租户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使其掌握消防设施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会发现、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
7.党校应将消防安全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二)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学校应落实相关学科课程中消防安全教育内容,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分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应定期播、刊、发消防安全内容,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
2.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119消防日”等组织师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会等活动。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应鼓励学生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将学生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纳入校外社会实践、志愿活动考核体系,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活动应不少于4小时。
3.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使每一名学生熟悉掌握火灾疏散逃生的路线和逃生的方式、方法;每学年开展一次参观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活动,亲身学习和体验消防安全;每学年布置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家庭消防作业,制作家庭逃生路线图,填写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督促家庭成员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学生家庭消防安全。
(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结合本场所情况,向顾客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疏散出口和路线、灭火和逃生设备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
2.人员密集场所应定期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落实从业人员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参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到消防教育场馆参观体验,确保人人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3.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以及大型活动现场应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或主持人提示等形式向顾客告知安全出口位置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4.公共交通工具的候车(船)场所、站台等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电子显示屏、车(船)载视频和广播系统应经常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四)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健全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张贴逃生疏散路线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定期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全体人员懂基本消防常识,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找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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